达川府发〔202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机制体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20〕12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达川区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达州市达川区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实施方案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
达州市达川区国有粮食企业
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储备粮食管理,推动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变革,构建更高质量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纪委书记盯粮库”工作安排,结合达川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粮食安全战略,强化国有粮食企业的功能定位,进一步理顺地方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地方储备粮管理责任,确保国家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地方储备粮管理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原则,撤销达州市达川区赵家粮油管理站、达州市达川区管村粮油管理站和达州市达川区石桥粮油管理站,由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出资,成立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国有独资),由区发改局代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成立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储备分公司和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发展分公司。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储备分公司和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发展分公司分别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储备分公司和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发展分公司分别负责政策性粮油储备和粮油经营业务,实现粮食政策性储备业务和粮油经营业务在人员、实物、财务、账务管理上相分离,从源头上解决粮食购销领域滋生腐败的问题。
三、改革任务
本着“精简、精干、定额定员”和“人岗相适、提高效率”的原则,实现粮食政策性储备和粮油经营职能在人员、实物、财务、账务管理上相分离。
(一)机构和职责分开
1.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全面负责公司的粮油收储、粮油质量、粮油轮换、市场粮油供应、粮油加工、粮油经营的监管;负责粮油应急保供、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粮油仓储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会计、统计、审计等工作。
2.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储备分公司:具体负责政策性粮油的收购、轮换、统计、存储管理、质量管理、应急保供和仓储设施的维护管理等工作。
3.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发展分公司:具体负责市场粮油供应、商品粮油经营、粮油物流配送、粮油加工及资产经营等工作。
(二)人员管理分开
1.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机构人员设置:董事会成员5人,其中: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1人,党支部副书记1人,支委委员、副总经理2人,支委委员1人;内设综合办公室、粮油监管部、计划财务部;下设储备分公司、发展分公司。
2.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储备分公司。机构人员设置:班子成员4人,其中:经理由董事会成员兼任,副经理3人。内设办公室、财务部、粮油仓储部、质量管理部。
3.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发展分公司。机构人员设置:班子成员3人,其中:经理由董事会成员兼任,副经理2人。内设办公室、财务部,购销业务部、资产管理部。
(三)财务管理分开
1.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负责公司财务预决算、投融资管理、财务核算、税务申报、财务报表等工作;负责对公司、储备分公司、发展分公司财务审计与经营性资金调配。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财政、税务、审计、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单位)监管。
2.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储备分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行政策性粮油收购资金与费用资金分开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除轮换经营外不得从事其他商业性经营活动,并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财政、税务、审计、农业发展银行、公司的监管。
3.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发展分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财政、税务、审计、农业发展银行、公司的监管。
四、实施步骤
(ー)方案报批。本着广泛听取企业职工意见后,优化实施方案,经区发改局党组研究后上报区委、区政府,待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1.方案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司的工商注册等工作。2.2022年11月中旬完成人员分开和实物资产分开工作。3.2022年11月下旬完成财务和账务分离。4.2022年12月上旬两个公司独立运行,实现政策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的分开。
(三)评估检查。2022年12月底前检查分开落实情况和分开后的运行情况。
五、改革具体处理事项
(一)资产分离
将赵家粮站、管村粮站、石桥粮站、工贸公司及原各粮站资产,按功能和用途分别划转到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储备分公司和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发展分公司。
1.将赵家粮站、管村粮站、石桥粮站、工贸公司及原各粮站具有现代储粮功能的资产交由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储备分公司管理,其余资产交由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发展分公司管理。资产出租租金收入用于企业发展,自主经营、自收自支。
2.现有各粮站的检化验设备、扦样设备、输送设备等仓储设施设备交由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储备分公司管理。
3.现有各粮站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由各粮站登记造册后,交由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合理分配使用。
4.粮站交通工具交由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管理。
对资产不动产权登记变更,住建、国土、税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根据政策对相关费用予以免除。
(二)人员分流
本着“自愿与组织决定”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在岗人员进行合理分流。人员分流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职工个人作出书面承诺,确保改革稳步推进。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储备分公司和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发展分公司营运后,人员聘用、辞退及人事管理由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拟出方案报区粮储中心、区发改局审批同意后实施,达州市达川区秦巴粮油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区发改局任免。
1.正常退休一批。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符合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由企业按正常程序办理退休。
2.清理清退一批。企业按程序清退以下人员:一是清退在企业挂靠人员;二是清退虽未解除劳动合同但长期不在岗人员。由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3.合理上岗一批。除自愿选择两个分公司的人员外,其余人员,根据个人特长和从事工种,采取组织安排的方式确定人员岗位。
(三)债权债务问题
1.银行挂帐停息贷款类。由秦巴粮油有限公司与银行核对挂帐金额,区金融服务中心协助指导企业与银行协商,达成处理意见后按程序报批。
2.职工借款用于企业类。由清产核资组所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核准后,报请区政府兜底,分三年逐步解决。
3.业务往来债权债务类。原企业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秦巴粮油有限公司对债权债务余额的准确性进行核实,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限期收回,对不能收回的债务,由企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4.拖欠职工工资社保类。原企业对所欠职工工资、社保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清产核资组核实后报请区政府兜底解决。
(四)组织关系划转
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一律划转到居住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常委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社保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达川区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工作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发改局,由杨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形成推进合力。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配合协调,根据职能职责,认真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形成工作推进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三)做好宣传解释。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干部职工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委要加强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工作中有违纪违规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