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处、所、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的意见》和两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通知以及《关于县级相关部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考核奖励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承办股室及具体工作人员,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黄能高,副组长朱代强,成员:彭方仁、王晓军、黄仕明、李竹久,李竹久负责日常工作。
二、发挥职能作用、搞好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法制宣传职能作用,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和年度普法的必学内容,让计生法律法规进村入户,进厂进社区,进学校、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构建和协达县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三、严格管理、严肃教育。杜绝超生和违规捡养,各股、室、处、所负责人要掌握好本单位计生基本情况、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向局政工股报告,并主动协助计生部门严肃查处。基层股、公律股要负责掌握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计生动态以及计生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年度内中心组要安排两次学习,机关、各处、所要按照局 2007年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安排时间集中学习计生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每季度一次。
五、保障措施。局各股、室、处、所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计生工作,并纳入年终目标考评,凡出现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追究该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并扣减单位年度综合目标2-5分。取消单位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