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助推器,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达川区司法局“点、线、面”并举创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国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法治政府建设多点发力
(一)抓严合法性审查关键点,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源头把控审查根基。探索依托司法所、政府法律顾问等力量建立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机制,审查人员全程列席乡镇(街道)班子联席会议,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等充分发表意见,为涉法事项把好审查关。建立《达川区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把乡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作为班子会前必备程序,营造合法性审查意识和浓厚氛围。二是整合联动审查力量。推行联合会审机制,落实专家咨询机制,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涉法事项,通过专家咨询论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等方式提高审查质量。三是规范打造审查流程。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前置必经程序,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出台。
(二)抓好执法监督着力点,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出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将116项法定行政权力,45项区级部门权力赋予乡镇行使,在27个乡镇机构限额内单独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二是配优配强执法力量。要求区域中心镇从事综合执法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其他一类乡镇(街道)从事综合执法工作不少于6人、二类乡镇(街道)不少于5人、三类乡镇(街道)不少于4人,进一步筑牢基层执法基础;积极开展执法证件换领和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以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为抓手,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提升乡镇执法力量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三是落地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突出专项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乡镇(街道)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达川区纵深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做法,被法治四川栏目、法治四川微博报道。
二、基层社会治理一线推进
(一)推动矛盾纠纷一线化解,维护和谐社会安全稳定
一是基层防线进一步筑牢。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配合各乡镇综治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形成“法律顾问 村(社区)干部 法律明白人 人民调解员 综治网格员”的基层治理骨干体系,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化解纠纷于诉前。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衔接,引导纠纷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司法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纠纷化解好、处置好,力争把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开展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清理整顿和公示工作,经过清理整顿,全区共保留和合并人民调解委员会460个,注销人民调解委员会295个,现有人民调解员3164名,其中专职调解员5人。三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深化“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诉源治理”机制,在派出所设立驻所人民调解室3个,建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区人民法院调解室1个。四是专业调解进一步强化。积极指导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格局,全区共设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5个,涉及医疗、交通事故、信访等领域,个人调解室5个。五是联合调解进一步深化。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融入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积极开展“两所联动”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与公安派出所联合调解的作用,将公安派出所代表的“刚”与人民调解代表的“柔”完美结合,既昭显了法律法规的权威公正,又宣扬了人民调解的人文关怀,刚柔并济,双管齐下,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
(二)深化法治宣传一线拓展,营造法治社会良好氛围
一是大力打造一流普法队伍。全区挑选精英骨干人才,打造出一支高质量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通过党校、农民夜校等载体,开展普法队伍专门业务培训120余场次,为开展普法工作提供有力师资和人才保障,全面提升普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创新开展一流普法活动。依托重要节假日,联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级各部门组织开展“3.8”妇女维权周法治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退役军人权益保护、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和预防电信诈骗等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治月月讲”活动,每月组织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到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开办主题法治讲座。深化“法律七进”,主动送法到基层、送法到群众。三是双线建设一流普法平台。利用宣传栏、宣传窗口、宣传标语,建设线下普法平台,打造法治文化广场,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利用微信、广播、普法短信平台等工具,建设线上普法平台,采取图解、漫画、以案释法的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引导群众学法用法。
三、公共法律服务全面覆盖
(一)实现服务平台全面覆盖,不断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范围
一是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面建设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11个。工作站由1-2名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轮流“坐诊”值班,提供惠民法律服务。工作室由村(社区)干部、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为联络员,定期收集群众各类法律服务需求,初步把关各类法律服务资料初核,及时向工作站、中心反馈提交。二是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以“智慧司法”建设为抓手,及时打通局机关和司法所骨干网络,以“达川司法”微信公众号和人民调解员微信群为依托,搭建起网上和掌上“法律服务超市”,全方位满足社会公众各类法律服务需求。三是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对接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组织法律援助中心专兼职律师专岗值班,为群众答疑解惑。
(二)实现法律顾问全面覆盖,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一是“三大保障”打牢基石。强化人员保障,有效整合辖区内的31名律师、4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才,在24个乡镇(街道)、311个村(社区)全面匹配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筑牢制度保障,制定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办法、将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纳入全区城乡基层治理工作考评内容。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法律顾问经费足额到位,充分调动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服务基层广大群众。2021年,乡镇(街道)法律顾问经费平均为21846元/年,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平均为2654元/年。全区共落实法律顾问经费46.2万元,其中乡镇(街道)法律顾问经费28.4万元。二是“四大服务”发挥作用。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四大职能职责,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通法律服务百姓“最后一公里”,及时、高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同时通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对于提升村(社区)治理水平、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