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府发〔2022〕189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机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机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进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景市镇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22年139号)的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在全镇开展以“营转非”客车、三轮摩托车(含三轮电动车)、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农用车等车辆为重点的机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机动车违法载人、超员乘坐、非法营运(以下统称“违法载人”)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
二、组织领导
整合辖区力量,成立“机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秦绍元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邓继平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王永进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赵海涛 副镇长
罗 洋 副镇长
成 员:冯 梅 镇政府办主任
杨贵忠 镇交管办主任
王中全 镇场管办主任
吴启立 镇应急办主任
柏在银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由杨贵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勇、柏中兵、舒庆松、柏海中4名同志具体负责有关工作。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摸排,精细分类
1.各村、社区组织对本辖区农事生产、重要民俗活动群众集中出行用车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并联合派出所及时清理整治机动车违法载人问题。排查自上而下开展,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明确相关环节,严格压实责任。
2.以村(社区)为单位,针对重点车辆,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三轮摩托车、面包车、农用运输车等,逐一逐车进行实地排查,发放《杜绝机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告知书》。对存在违法载人嫌疑的机动车主,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并与车主签订《安全用车承诺书》。
(二)追根溯源,精准施策
1.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镇交管办及派出所根据排摸情况,对机动车违法载人现象高发的道路、区域、场所,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派出所负责查处机动车超员乘坐、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和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2.对查处的机动车违法载人行为,深入调查、核实驾乘人员的单位、身份、去向等信息。
3.派出所对查处的非合标三轮摩托车、非法拼(改)装三轮摩托车,逐一查明车辆来源。对属于本地区销售违法违规车辆的经销网点,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市场监管部门。对提供非法改装服务的维修点,向交通运输部门上报有关情况。
4.镇交管办建立本辖区旅游包车、接驳用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信息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汲取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刻认识机动车违法载人重大风险隐患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综合施策、协调推进、狠抓落实。
(二)细化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必管安全”“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根据任务分工,抓实抓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地见效。
(三)密切沟通,强化协作配合。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牵头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交通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工作,确保劝导时长和劝导效果,做好台账登记,同时与交警、镇派出所、镇交管办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密切配合、强化协作,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联勤联动,共同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四)广泛宣传,强化舆论造势。镇、村组织干部队伍、志愿者及老人协会等力量,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街头宣传等全方位宣传机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及时曝光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着力营造严查、严整、严处的浓厚社会氛围。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