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百节镇关于设立镇级田长、副田长及田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百节镇
发布日期: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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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委发〔2022〕107号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田长制责任体系建设,经镇党委、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田长、副田长及田长制办公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田  长

向  勇  党委书记

陶  莹  党委副书记、镇长

二、副田长

姜  宏  人大主席

石  磊  党委副书记

黄龙帝  纪委书记

罗婷婷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柏  玲  统战委员、副镇长

熊绍楠  武装部长、副镇长

牟红梅  副镇长

王清金  副镇长

孙  红  副镇长

三、镇田长制办公室

镇田长制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姜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潘传国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曾涛、镇办公室主任庞厚仙组成,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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