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渡市镇2022—2023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渡市镇
发布日期:2022-12-19
点击数:人次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渡市镇2022—2023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

经领导同意,现将《渡市镇2022—2023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严格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渡市镇2022—2023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攻坚战,推动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服务“稳增长”大局,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PM2.5为主控因子,强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控制,扎实管控秸秆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二)攻坚目标

2022年10月—12月,充分延续历年攻坚有效做法,采取更加果断措施,力争完成2022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和阶段性管控目标。

2023年1月—3月,扎实做好露天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管控,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2023年1月—3月常态化管控目标任务,全力实现“开门蓝”。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区域企业污染全过程治理

1.加快源头治理

(1)按照《四川省2022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推动企业淘汰落后工艺装备。

(2)推动完成年度氮氧化物清洁能源替代、氮氧化物关停淘汰、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替代、挥发性有机物关停淘汰等重点企业减排项目。

(二)着力实施管理减排工程

2.开展移动源整治专项抽查

(1)持续开展移动源排放抽测,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严查排放超标、冒黑烟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2)继续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抽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公布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3)加快老旧车淘汰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实施“一车一档”动态管理。

(4)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依法开展机动车限行管理,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交通疏堵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减少车辆怠速排放。

(5)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落实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管理措施。

(三)全面强化面源污染监管

3.不得因露天焚烧造成污染天气

(1)压实镇、村、组三级禁烧监管责任,紧盯周末、节假日、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等重点时段,紧盯镇村结合部、道路沿线空旷地带等重点地区,加强人员巡查力度。

(2)对烧秸秆垃圾纸钱、熏腊肉等露天焚烧突出问题,注重常态化管控,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巡查检查,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

4.不得因计划烧除造成污染天气

(1)完善协作机制,科学制定松材线虫病烧除计划,加强烧除技术培训,动态管控烧除行为,实现计划烧除和空气质量达标“两不误”。

5.不得因烟花爆竹燃放造成污染天气

(1)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特别是春节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燃放管理,提早安排布置,及时发布禁放通告。

(2)依法依规严控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进货和布点销

售,减少烟花爆竹生产量、进货量和库存量。

6.深入推动“工地蓝天行动”

(1)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认真落实“六个百分百”措

施,加大“智慧工地”建设力度。

(2)强化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优化作业方式,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加密清扫作业频次,原则上确保路面保持湿润。

(3)加大区域三个社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力度,督促安装油

烟净化设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确保运行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制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二)加强执法监督

镇环保所、综合执法办公室、村(社区)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充分利用非现场执法手段,严厉打击无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污、无证排污、偷排漏排、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行为。加大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力度,加强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行业警示教育宣传。

(三)强化考核问责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压实各村(社区)党委、村(居)委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攻坚举措落地生效,深化环境空气质量“以时保天、以天保月、以月保年”。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村(社区)严格追责问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