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辖区食盐市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翠屏街道
发布日期: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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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翠办发〔2022170

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

切实维护好我街道食盐专营的正常秩序,规范食盐专营渠道,打击食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根据《达州市达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食盐市场联合检查的通知》(达川经信〔2022154)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特成立翠屏街道2022年度食盐市场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  长:任小强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崔腾飞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翠屏派出所所长

成  员:      街道应急办主任

      街道办事处综合办主任

赵泳华    街道党建办主任

陈  斌    街道财政所所长

高兴安    街道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

王赞淞    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范中寿    街道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张东平    金华社区书记

张其英    南坝社区书记    

      嘎云社区书记    

      草街子社区书记

刘官秀    新南社区书记

陈建红    石家湾社区书记

陈廷佳    新桥社区书记

何诗佐    兴盛社区书记

      通达社区书记

张训之    东风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公室,由唐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街道食盐市场检查的综合协调、日常工作调度及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二、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食盐批发环节的检查

重点检查批发企业的资质及采购、销售记录情况,是否向区经信局提交相关备案资料,并合规经营;批发企业是否存在变相委托不具有食盐批发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违规进行食盐批发的行为;严格规范未加碘食盐供应渠道。

(二)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检查

重点检查大型副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食品加工用盐企业、腌腊制品加工场所、单位、学校食堂、餐饮饭馆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具体检查以上单位或个人的购销合同、记录、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是否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是否严格执行食盐安全索票索证制度;是否存在向其他食盐零售终端转批食盐等违法行为;是否建立食盐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合格碘盐采购和食盐质量安全的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职。

食盐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工作组在检查辖区食盐市场时要切实履职,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规范食盐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食盐市场,确保食盐供应安全。

(二)明确重点,确保实效。

重点检查食盐销售渠道,督促辖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履行法定责任义务,建立健全台账资料;进一步增强食盐经销商的法律法规意识,督促其全面履行进货查验责任和索票义务;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及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注重查处。

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综合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大对食盐安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涉盐企业、食盐经销商的守法意识。同时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形成台账。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形成震慑,营造食盐市场的良好氛围。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20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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