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人民政府关于水库水质治理与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达川区赵家镇
发布日期: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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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府发〔2022〕136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加强水库及水库周边地区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确保水库水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任务

通过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水库养殖,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有效治理和保护水库环境,清除水库及周边地区污染源,水库的水质全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域功能区标准。

二、组织领导机构

镇政府成立赵家镇水库水质治理与保护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儒

副组长:刘山林、李志红

成员单位:镇派出所、镇综合办、镇财政所、镇规建办、镇河长制办、镇环保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林业站、镇自然资源所,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办汪时维任办公室主任。镇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水库水质治理与保护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三、职责分工

镇环保办:负责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地区范围内排污企业许可审批;加大水质水环境污染监测力度,完善排污企业的申报登记制度;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造成水源污染的企业实施处罚,对库区新建企业和养殖场要从严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坚决不发放相关许可证件。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抓好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地区范围内生态农业建设及农业面源污染状况调查,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水源地养殖承包合同,推广无公害生产,指导农民科学种田,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镇河长制办:负责加强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地区范围内沿线排污口设置的管理,加大库区内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处置非法养殖行为,确保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镇派出所:加强对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地区范围内治安秩序的管理,打击破坏水库水质违法犯罪活动。

镇财政所:统筹安排必要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镇规建办: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对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区域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立项严格把关,杜绝产生新的污染。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地区范围内国土资源的监督管理;严把保护区内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核、审批关,对造成水质污染的用地坚决不予办理用地手续;配合相关部门对水库集雨区范围内的用地进行调查摸底,对造成污染又没有办理用地手续的地面建筑物,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镇林业站:负责指导水库周边地区范围内水源涵养林建设与管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打击乱砍滥伐林木和乱征滥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指导水库集雨区范围内耕地的退耕还林和绿化的落实与管理。

四、工作实施

(一)组织镇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对辖区内的所有水库逐座进行水环境质量排查。重点对水库周边污染企业、养殖场以及利用畜禽粪便、饲料、肥料养鱼等污染水源的情况进行排查,确保不漏一点死角,不留一片空白,不存在一处盲点,要对排查的水库建立水库养殖档案,按照清查一座,整治一座的目标任务要求,周密安排,跟踪落实。同时,根据排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类登记、汇总并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

(二)根据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执法整治行动。

1.集中对库区周边排污企业进行治理,对无职能部门许可、污染重、效益差且无力治理的企业,要实施关停并转措施,并制定严格的执行时间表。

2.开展水库水质监测,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按季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定期公布。

3.清理整治在水库滩地和岸坡堆放、存储的废物及其他污染物;打击向水库排放超过国家综合排放标准的废水、倾倒畜禽废渣以及在水库从事毒鱼、炸鱼、电力捕鱼等行为。

4.加强水库水环境管理机构建设,适时制定出台水库水环境的管理细则或办法,建立水库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三)整治活动结束后,镇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并对整治活动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向全镇通报。各村要建立严格的水库水质保护长效机制,对整治活动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巩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开展工作,密切配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时跟踪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整治措施。强化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开展整治活动,对重点污染企业和污染源进行重点整改,对重大的水库水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超标排污的单位予以严惩,并责令其限期治理。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实现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或关停。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群、村村通等媒体广泛宣传水库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及时报道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情况,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水库水环境整治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构建良好的执法氛围。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方案要求,把水库水环境整治作为建设生态赵家的重要手段,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能、加强配合,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整治期间,因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辖区水库水环境监管混乱,水库水质仍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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