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市监发〔2022〕144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推动棉花质量监管效能,促进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监管护棉”促进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通知》(达市监函〔2022〕37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8月,在全区范围开展“监管护棉”促进棉花产业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苎麻产业是四川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之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股室站要在支持和保护现代农业体系构建的政治高度,紧紧围绕苎麻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以及棉花销售、加工等环节,落实“监管护棉”工作举措,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规范苎麻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以及棉花销售、加工行为,确保苎麻、絮用纤维制品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举措
(一)摸底调查。一是摸清辖区内苎麻收购、加工、销售企业基本底数,并填写《达州市达川区苎麻收购、加工、销售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二是摸清辖区销售、加工棉花企业的底数,并填写《达州市达川区棉花销售、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
(二)开展抽样检验。为确保苎麻精干麻、苎麻加工和棉花及棉花加工产品质量,积极配合上级开展抽样检验。争取把棉花加工产品纳入年度工业产品监管目录和年度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计划,加强监督抽查,确保我区絮用纤维制品产品质量安全。
(三)开展监督检查。一是重点检查苎麻收购经营者是否分类、分级、分等收购、置放,是否存在掺杂使假,强制计量器具是否在检定周期内。苎麻加工企业是否办理相关资质、许可,生产加工的苎麻产品是否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二是检查棉花是否经过国家公正检验;棉花质量、数量和包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棉花标识以及质量凭证是否与实物相符,棉花质量公正检验证书和公正检验标志是否与实物相符。棉花加工企业是否按照加工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加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分工。为切实履行好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管工作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我局股室、所的职责划分,苎麻收购、加工、销售环节由执法大队牵头,棉花销售、加工环节由质量发展监管牵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履行好辖区监管责任,摸清本辖区苎麻收购、加工、销售企业基本底数和棉花销售、加工企业底数,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本辖区苎麻、棉花产品质量。
(二)强化联动协作。执法大队要牵头抓好执法检查,加大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沟通与协作,严厉打击棉花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行为,高压查处苎麻经营者收购毛脚茧、过潮茧,恶意压级压价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和苎麻种植户合法权益,切实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三)注重工作实效。苎麻、棉花等具有较强的季节性、时间周期短,工作集中度高。因此,在工作中要密切关注不同纤维品种的收购、加工时间,做到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于12月5日前报送《达州市达川区苎麻收购、加工、销售企业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棉花销售、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6月15日、12月5日前分两次报送《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2025年7月25日前报送“监管护棉”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和情况汇总表(附件4)至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
附件:1.达川区苎麻收购、加工、销售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2.达川区棉花销售、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3.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情况统计表
4.“监管护棉”三年行动情况汇总表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
附件1
达川区苎麻收购、加工、销售企业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主要产品 | 负责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销售或使用) |
附件2
达川区棉花销售、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主要产品 | 负责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销售或使用) |
附件3
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指标名称 |
单位 |
总计 |
棉花 | 茧丝 | 毛绒纤维 | 麻类纤维 | ||||||||
小计 | 桑蚕干茧 | 生丝 | 小计 | 绵羊毛 | 山羊原绒 | 分梳山羊绒 | 小计 | 苎麻 | 亚麻 | 大麻纤维 | ||||
出动检查人次 | 人次 | |||||||||||||
辖区内收购站点数量 | 家 | |||||||||||||
辖区内加工企业数量 | 家 | |||||||||||||
建立加工企业质量档案数量 | 家 | |||||||||||||
辖区内纤维总产量 | 吨 | |||||||||||||
辖区内纤维公检量 | 吨 | |||||||||||||
检查收购站点数量 | 家 | |||||||||||||
检查加工企业数量 | 家 | |||||||||||||
检验工作监督次数 | 次 | |||||||||||||
检查纤维数量 | 吨 | |||||||||||||
责令整改企业数量 | 家 | |||||||||||||
责令整改承检机构数量 | 家 | |||||||||||||
转执法稽查立案数量 | 件 | |||||||||||||
涉案货值 | 万元 | |||||||||||||
附件4
监管护棉三年行动情况汇总表 | ||||||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 ||||||
纤维类型 | ||||||
监督检查 | ||||||
经营者/承检 | 辖区内数 | 监督检查 | 责令整改 | 转执法稽查立案数量(件) | 涉案货值(万元) | 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 |
收购企业 | ||||||
加工企业 | ||||||
销售企业 | ||||||
承储企业 | ||||||
公证检验承检机构 | ||||||
质量技术帮扶 | ||||||
指标 | 培训人员 | 检定校准 | 检定校准 | 为企业节 | 指导整改企业(家) | 指导整改问题(项) |
数量 | ||||||
注:毛、绒、茧丝、麻类纤维的质量监督管理情况,按照本方案要求同时报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