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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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川价函[2006]30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川价函[2006]300号


二00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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