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杨办发〔2022〕137号
各村(社区):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农办发〔2022〕12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制定了《杨柳街道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五年实施方案》,现将《杨柳街道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五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村(社区)认真组织实施,按要求报送相关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杨柳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8日
杨柳街道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五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有效管控耕地“非粮化”,推动全区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现根据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农函〔2022〕126号)和达川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农办发〔2022〕12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6年,我办分类优化改造农业种植园地650亩,实现粮经复合、协调发展。根据新增农业种植园地的种类和数量,统筹改造果园650亩。
二、分类推进优化改造
按照作物种类和适宜粮经复合特性,采取直接还田种粮、粮经轮作种粮、间套作种粮等方式,分类优化改造农业种植园地。针对果园优化改造的途径建议如下:一是低效失管果园“还田上坡”。对于废弃失管园地或低产低效园地,清除园地上的经果林木及其杂物,深松翻耕土壤,施入商品有机肥或腐熟农家肥以培肥地力,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尽快恢复为耕地,并根据节令起垄或开厢恢复种植粮油作物。引导果园向坡台地、“四荒地”转移,标准化建园。二是落叶果园冬春复合种粮。优化改造立地条件好、耕作条件适合种粮的落叶果园,在冬春季种植小麦、胡豆、豌豆、马铃薯、叶菜类等小春粮油作物或冬春季喜凉蔬菜。三是幼龄果园行间种粮。充分利用幼龄果园、老旧果园“密改稀”扩行行间套作种植粮食作物。大春季种植大豆、薯类等低秆粮食作物,小春季种植小麦、胡豆等粮食作物。
三、工作要求
(一)任务分解。全区计划用5年时间分类优化改造650亩农业种植园地。其中,2022年改造260亩,完成任务的40%;2023年改造160亩,完成任务的25%;2024年改造120亩,完成任务的18%;2025年改造90亩,完成任务的14%;2026年改造20亩,完成所有改造任务。年度改造任务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分解到各村(社区)(附件1),各村(社区)要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村民(居民)小组和新型经营主体及地块。
(二)制定计划。各村(社区)与南外自然资源所对接,逐图斑逐地块落实分类优化改造地点;然后结合本地主导产业发展现状,制定分类优化改造年度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分类改造方式、年度分类优化改造任务,按时间节点汇总本辖区内年度优化改造情况(附件2)上报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抽查和调度。
(三)分类改造。优先腾退在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低质低效失管的“非粮”作物,推动经果林向坡台地、荒地转移发展,能直接还田种粮的,要尽快恢复种粮条件,推行“水旱轮作”“旱旱轮作”“稻渔综合种养”等高效种养方式;能轮作和间套种粮的,要准确衔接粮经作物种植茬口,留够行间距,合理间套。粮食类作物种植面积高于60%的按全面积计算改造面积,粮食类作物种植面积高于30%的按实际面积计算改造面积。
(四)示范推进。2022年,按照区自然资源部门下达的园地转新增耕地面积任务及提供的实施区域,村(社区)组织动员干部群众开展低产低质低效园地腾退或粮经复合种植,确保按时完成新增耕地任务。探索“千斤粮万元钱”“吨粮田五千元”模式。各村(社区)对照“以粮为主 粮经统筹”等要求,落实项目专项资金,推动本地农业种植园地优化改造。
(五)巩固提升。优势特色种植业要坚持稳面提质增效导向,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强化生产基地设施装备建设,配套发展产地初加工,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保障特色农产品有效供给,满足广大城乡居民消费日益增长的需要。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逐级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顺序,明确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坚持依法依规、合情合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不能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强行毁树还田和毁经种粮,损害群众利益。
(二)强化政策支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统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好种粮补贴支持政策,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争取金融支持,合力推进农业种植园地优化改造工作。对推进农业种植园地优化改造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在农业项目安排中予以倾斜。
(三)强化工作调度。办事处将持续加强工作调度指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具体明确专人及时报送相关情况,2022年改造计划表于9月4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起每年1月8日前报送当年优化改造计划。各村(社区)每季度的末月20日前上报进度完成情况。各地要积极总结典型经验,及时上报,加大宣传力度。
(四)严格监督考核。把农业种植园地优化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粮食安全各村(社区)党政同责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指标,对未完成的村(社区),取消其涉农评优评先资格。对农业种植园地优化改造不力或存在“数字整改”“文字整改”等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