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达川区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记初心使命,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奋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紧紧围绕“671”工作思路,出台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七大行动计划》等文件。领导小组成立以来每季度召开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统一了思想,压实了责任,凝聚了力量,推动了未保工作全面开展。
二、坚持协调联动,部门推进有力。区检察院增设了第三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专门负责涉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实现了涉未案件“专人专办”。区法院制定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对其法定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履行相应职责。区妇联印发了共同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五项工作机制”和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重点人群、重点家庭建立关爱服务机制,对侵权妇女儿童案件实现强制报告。各成员单位对标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合力。
三、完善保障体系,关爱保护有力。设置了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核定了编制、配备了人员,各乡镇、村(社区)分别建立了未保工作站(点)和儿童之家,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关爱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保工作新格局。
四、强化关爱保护举措,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强化政策宣传,以法治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开展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宣传。在“六一”“6.26国际禁毒日”“12.4法治宣传日”“反家暴日”等节点对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法规进行了线上线下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良好氛围。强化法律保护,大力推动治恶护苗行动计划,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易发高发严峻态势,落实了“一号检察建议”,细化了“巴渠护苗”十六条措施,并建立每月通报、双月调度和纪委监委倒查责任工作制,深入推动了护苗措施落地落实。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化了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集中攻坚力度。
五、创新未保工作模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了协调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了议事协调和联席会议制度,今年以来,全区召开了未保工作联席会和专题会议8次。完善了监测预防机制,定期开展未成年人摸底排查及防范侵害对象排查监测工作,全区共排查出20余名防范对象。完善了网格管理机制,落实了“网格化、责任化”要求,对儿童主任明确了责任区域范围内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责任制,及早发现辖区内侵害未成年人苗头,做到早预防早控制。完善了督查考核机制,将未保工作列入全区高质量发展、平安达川建设考评重要内容和各乡镇(街道)全年重点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