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全体职工:
为了确保县委、县政府以及县规划和建设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及我局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不断强化职工目标意识、责任意识,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进一步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制定的《效能考评制度》,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2007年全局职工中继续推行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于后: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德、能、勤、绩与工资、奖金相挂钩”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县建设局的工作中心,突出重点,强化责任,重抓落实,确保2007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努力推进达县房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评对象:
各股室及全局职工均为考评对象。以股室为单位组织考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副股长为第二责任人,股室职工同为第三责任人,共同对单位目标负责。各股室股长负责组织对本股室目标任务的监督、实施工作。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
(一)共同工作目标(20分):
①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及局党、团、工会等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查签到册,每缺席1人次扣0.1分),记1分。
②自觉遵守《达县房屋管理局劳动纪律暂行规定》(查上班签到册,每旷工一人次扣0.5分),记1分。
③自觉遵守《达县房屋管理局勤政廉政制度》,无吃、拿、卡、要和权钱交易行为发生(每查处有1人次不廉洁行政的不计分),记2分。
④自觉遵守《达县房屋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无挪用、贪污、截留、坐支公款的现象发生),记1分。
⑤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记2分。
⑥重视安全生产,无安全事故发生,记2分。
⑦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服务态度好,无服务对象投诉现象发生。在公务时间、公务场所无赌博事件发生(8小时内外被有关部门查处有赌博行为1人次不计分),记2分。
⑧做好创卫工作,办公区长期保持整洁、美观,记1分。
⑨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办结“市、县长热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没有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记1分。
⑩全年提供信息素材2份,记1分。
⑾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依法行政,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准确率达100%,本年度内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记2分。
⑿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未发现下班后灯不关、电不断、火不灭的,记1分。
⒀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在执行局党政决策时不折不扣,记2分。
⒁在干部职工作风整顿建设中,积极参与,尽职尽责,无违规违纪行为的,记1分。
(二)岗位工作目标(80分,附表):
(三)加、扣分项目:
各股室的工作获市厅级以上表彰的每项加6分,获市级部门、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每项加5分,获县级部门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得我局表彰的每项加2分。同一工作只按最高级别加分,同一级别只记一次,最高加分不得超过6分。受到相应级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6分、5分、3分、2分,同一内容只按最高级别扣分。
四、组织领导与督查考评:
1、成立职工岗位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产权股、物管股、政策法规股、白蚁防治所、交易股、财务股、农房股、档案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对岗位目标的组织领导和督查、考评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岗位目标管理与考核的日常工作。
2、各股室将岗位目标任务逐一细化,分解落实到股室每位职工,并与职工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3、各股室考核实行百分制的各项考核指标系数: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占30%,股室互评占30%,股室自评占30%,服务对象测评占10%。
各股室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经股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局办公室存档,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4、十二月二十日前,各股室对全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好目标考核自查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局办公室。
5、十二月三十日前,由局职工岗位目标管理与考核领导小组牵头,对各股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出基本考核分,提交局办公会研究审定,最终评定出各股室岗位目标考核分。
五、奖惩办法:
1、我局评先评优的名额指标:
评选“先进集体”3个;
评选 “五好家庭”3个;
评选“先进工作者”10 名(其中上报主管局表彰2名);
评选“优秀党员”3名(其中上报主管局表彰2名)。
奖励方式: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奖金发放:按先进集体1000元/个,五好家庭200元/个,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200元/个计发。
2、岗位目标责任奖(指县委、县政府规定发放的年终奖)的计发:以各股室为考评单位,各股室职工参加本股室的考评,各股室所得最终考评分为本股室职工计奖的基数。凡目标管理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股室,其职工均可获得岗位目标奖。奖金计算方法如下:各股室职工人平奖金=所在股室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分百分率×上级考核房管局人平年终奖。岗位目标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股室,其所在股室职工不计发年终所有奖金。
3、目标管理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奖给股室负责人500元责任奖。同时,为了了调动各股室职工工作积极性,局里面把年终岗位目标目标责任奖分配到股室,年终由各股室负责人根据其股室职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拉开档次,不搞平均分配,提出考核办法,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交主要领导审签后由财务室统一发放。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室当年不能评选为先进集体:
(1)有受到勒令待岗学习处罚的;
(2)有旷工1人次以上或全年事假次数排列最多的3个股室;
(3)与股室人员或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斗殴,影响恶劣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经查获属实的;
(5)受到局以上通报批评的;
(6)其它按有关规定不能评先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岗位目标责任奖:
(1)受到上级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追究的职工,不享受当年岗位目标责任奖。
(2)经上级批准自费脱产参加大(中)专院校学习的职工,不计发岗位目标责任奖。
(3)受到房管局勒令待岗学习或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
(4)其它按规定不该享受当年岗位目标责任奖的情形。
6、领导奖金的发放。局长领取上级考核房管局年终奖的平均奖。分管局领导与所分管股室职工一同参加计奖。若分管多个股室的,则与考核分最高的那个股室职工一同参加计奖。
7、档案室档案安全管理实行单独考核,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发给档案室工作人员(含分管领导)人平安全奖600元。反之则倒扣相应金额的安全奖。
8、对在目标管理与考核中弄虚作假的股室,视其情节扣减或取消股室职工目标责任奖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年终考核办法实行群众监督制,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实行公示制。
二00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