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司发〔2022〕47号
机关各股、室,各处、所、中心:
为贯彻落实好《达州市达川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全省禁毒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达川禁毒委〔2022〕7号),全面提升毒品治理能力和水平,建立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毒品治理体系,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提升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和全省禁毒示范区创建(简称“双示范”)水平,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治突出毒品问题的实施意见》(厅字〔2019〕52号),紧紧围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要求,聚焦解决突出毒品问题,凝聚社会各界禁毒共识,积极主动融入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和全省禁毒示范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区禁毒“双示范”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达川区司法局禁毒“双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段和聪同志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杰林同志任副组长,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股、法律援助中心等股室负责人和各司法所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何海涛同志为创建工作联络员。
三、工作举措
区司法局作为禁毒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要把司法行政工作有效融入禁毒“双示范”创建工作中,认真对照创建内容,主动认领工作任务。
(一)将禁毒宣传纳入法治宣传教育整体规划,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配合教育部门等单位开展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涉毒违法犯罪工作。(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各司法所)
(二)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大力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要利用“法治达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民法典宣传月、禁毒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和微信公众号、普法短信平台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四川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各司法所要充分利用面向农村、贴近群众生活的优势,广泛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各司法所)
(三)加强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法律援助一对一”活动,对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面临的婚姻家庭、子女抚养、经济纠纷等诸多法律问题,实行“一对一”法律援助服务。要进一步摸清涉毒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情况,加强对此类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安置帮教,对有法律需求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引导此类人员遵纪守法,远离毒品。(责任股室: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股,各司法所)
四、工作步骤
按照区禁毒委统一部署,以“三步走”的创建步骤持续推进创建工作。一年启动、两年攻坚、三年巩固,即:2022年动员部署,全面推进;2023年攻坚克难,提质增效;2024年固强补弱,总结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责任股室、各司法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禁毒“双示范”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创建工作抓好抓实。
(二)认真组织。要充分结合职能,开展好禁毒法治宣传活动,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涉毒违法犯罪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做好涉毒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接转管控工作。
(三)信息报送。各责任股室、各司法所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将开展禁毒“双示范”创建工作的相关信息图片报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