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市监发〔2022〕140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现将《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全省禁毒示范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
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全省禁毒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毒品治理能力和水平,建立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毒品治理体系,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提升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和全省禁毒示范区创建(简称“双示范”)水平,根据《达川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全省禁毒工作示范区》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要求,牢固树立铁腕禁毒理念,凝聚社会各界禁毒共识,不断提高禁毒工作制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积极主动融入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努力争创全省禁毒工作示范区,为奋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范爱华 谭晓林
副组长:王玉成 李洪文 王 金 张学峰
成 员:刘 飞 杨晓林 段昌亮 任 超 刘 雄
李小娟 段 韦 李胜国 刘钟超 李 飚
桂 科 吴显权 伍 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械化监管股,伍丹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分工
1.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各辖区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环节和使用单位购进渠道、存储情况的监管管理工作,以及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毒品原植物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2.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负责全区食品中非法添加毒品原植物行为的监督抽样、监督抽样情况汇总工作。
3.药械化监管股负责对各市场监管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同时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本局开展“双示范”工作相关材料,并按照禁毒办的要求进行上报。
三、工作目标及重点
按照区委、区政府创建工作思路,结合我局相关职能职责,持续深化毒品治理工作,同时围绕“双示范”创建工作总目标,构建“禁毒”新格局。
(一)通过推动双创建工作的开展,在本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和禁毒知识宣传,提高拒毒、防毒意识,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二)对重点行业开展禁毒宣传,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禁毒联防联控工作,有效遏制我区毒品滥用、外流贩毒问题,不断推动禁毒重点整治取得新成效、形成新格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及专项整治,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含麻黄碱类及可待因类复方制剂、复方曲马多片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进行监管,确保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经营、采购、存储此类药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对违法违规经营的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依法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加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毒品原植物的行为的监管。加强对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同时强化抽检频率,及时发现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毒品原植物的行为。
(三)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工作。一是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禁毒知识宣传,结合部分工作会议或其他会议活动进行宣教培训。二是积极组织我局职工参观禁毒办举办的禁毒宣传活动,通过观看禁毒公益宣传片让广大职工了解毒品的危害。切实提高本系统职工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水平和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队,要深刻认识开展“双示范”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本方案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本项工作,确保“双示范”取得成功。
(二)积极协调,加强宣传。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监管工作特点和各辖区的特点,积极协同各相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工作,配合当地禁毒工作的开展。
(三)统一思想,认真落实。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收集开展“双示范”工作的信息材料报送局“双示范”领导小组办公室(药械化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