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府发〔2022〕120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达川民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广大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现结合社区实际,并就进一步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深刻认识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工作的重大意义
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工作,促进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关注民生的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做好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尽心尽力抓好落实。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孙孝东 镇长
副组长:张华婷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黄 海 派出所负责人
何 玲 民政办负责人
魏雪玲 妇联负责人
毛燕平 团委负责人
李 国 残联负责人
李 政 综治办负责人
谢 清 工会主席
王 浩 财政所负责人
潘光波 卫生院院长
吴陆让 罐子小学校长
艾 磊 罐子初中校长
杨术中 陈家中心校校长
具体工作由罐子镇民政办何玲承担。
领导小组的职责:统一部署关爱、救助工作,督促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强化职责领导,使关爱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总体目标是:以心灵关爱、健康成长为核心,以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为重点,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牵头的工作责任制度,以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立全面保障机制、改善学校生活学习条件、营造全社会关爱环境为基本途径,通过基本建成系统化、网络化的关爱体系,力争使所有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学有所教、困有所帮、爱有所依、托有所居、居有所安,实现全覆盖、全关爱。
任务:在2022年10月20日前排查完各村(社区)的留守儿童,建立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花名册》《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巡访记录台账》《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巡访情况记录表》《留守儿童一人一档》等服务台账。
四、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关爱救助留守儿童、流浪乞讨儿童、孤残贫困儿童等这一民心工程的重大意义,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儿童主任具体抓,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实行责任追究制,把关爱救助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途径大张旗鼓地在学校内外做好控辍保学、控辍保学和学生安全的宣传引导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控辍保学、关爱“留守儿童”、关心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对“留守儿童”进行法治教育、安全教育与感恩教育。讲解法律常识和安全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进一步落实文件精神,认真抓好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对关爱帮扶工作,形成一对一、几对一、一对几的关爱帮扶对子,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经济帮扶、生活帮助、精神抚慰、思想行为引导等志愿服务,使他们生活有人管、学习有人教、成长有人指导,真正把“留守儿童”当着自己的子女一样对待,真正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引导。通过开展陪留守儿童玩一场游戏、聊一次天、郊游一天活动,了解其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情感生活,对早恋、自卑、孤僻乖张、自负等现象进行教育,引导他们养成乐观、自信、大方、开朗的健全人格。对懒散、自私、不文明礼貌进行纠正,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5.全面及时排查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建好、完善“留守儿童”档案工作。建立健全单亲、失亲、残疾等儿童档案,并作出关爱措施。
6.强化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7.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达州市达川区罐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