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市监发〔2022〕120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现将《达州市达川区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
达州市达川区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
守护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净化农村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品供给质量安全、可靠,按照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达市监函〔2022〕284号)要求,结合《达州市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方案》(达市监函〔2022〕264号)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农村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严厉打击坑农害农、损坏农村群众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促进农村市场健康发展,提升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守住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底线,持续提升农村消费品质量水平为目标,聚焦关系农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生产生活安全的重点消费品,采取管理规范与执法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力争用两年的时间,促进质量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消费者质量意识有效提升,农村消费品供给质量水平有效提升,农村消费者产品质量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重点产品
1.农资产品。以化肥、农膜和农机具等农资产品为重点,突出夏仲秋收等农资产品使用旺季,加大对农村批发市场、经销门店和网售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整治假冒伪劣、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严格查处化肥有效成分不足或者不符,农膜、滴管带、农机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违法行为。
2.清洁取暖产品。加大卫生陶瓷、五金洁具、取暖器、取暖炉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虚标乱标、以次充好等质量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促进生产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3.儿童老年用品。突出儿童玩具、文具、家具等儿童用品和老人服装服饰、老人鞋、食品相关产品等老年用品,以及冰箱、彩电、洗衣机、家用燃气具等消费品,加强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和农村集贸市场、商超、小卖部等农村消费品重点经营场所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标识是否齐全,是否附有产品合格证明,是否按规定标注警示标志或者警示说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儿童玩具、家用燃气具、家用电器等是否经过3C认证并标注3C认证标志,督促农村商品经销者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进货验收制度,审验供货方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识,把好产品质量进货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4.建材装饰产品。针对农村建筑装饰使用量较大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水泥、钢筋、砖、彩钢板、涂料、家具等产品,加强农村建材销售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质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5.电商网售产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加大电商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强化区域协同,实施质量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将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企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二)重点区域
围绕农村重点消费品批发市场、产品集散地、电商平台仓储地、大型连锁企业物流配送仓库,以及城乡接合部、乡镇(街道)销售门市等经营主体,摸清农村消费品来源主渠道底数。
(三)重点人群
结合近期开展的涉劳防诈工作,加强农村老人、妇女、儿童和学生等老、幼、妇、残、孕等主要消费群体质量意识、消费维权意识的教育引导,提高消费群体消费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四)重点问题
农村消费品来源渠道不明,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假售假现象禁而不绝,消费品供给质量不高,农村消费者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不强,以及监管执法不严、监管效能不明显等问题。
四、工作举措
(一)强化源头管控。各所要摸清掌握辖区内农村重点消费品批发市场、产品集散地、电商平台仓储地、大型连锁企业物流配送仓库等来源主渠道底数,从源头上管控农村消费品质量,确保终端零售的消费品质量合格、来源合法、追溯有据。(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二)强化监督抽查。结合我局2022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围绕农村重点消费品,突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安全指标、关键指标,加大抽检力度,严格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力度。(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监管股,配合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强化执法检查。依法对经营“三无”、来源不明消费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安全指标的消费品,以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对农村消费品虚假宣传的监管,严查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监管股、市场竞争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四)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市场监管所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批发市场、产品集散地、电商平台仓储地、连锁企业物流配送仓库等来源主渠道的开办者,建立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告知经营者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义务和相关要求。(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五)强化技术帮扶。加强农村中小微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技术帮扶,结合“局领导助企纾困服务企业活动、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两项活动,采取“一企一策、一品一策”精细化帮扶举措,推进和深化产品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有针对性地解决质量问题,突破质量瓶颈,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水平。(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监管股,配合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六)强化消费维权。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积极处置消费投诉、举报,回应农村消费者关切,打击侵权我发行为,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消保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七)强化宣传引导。运用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新媒体等,积极宣传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乡镇、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采取召开“院坝会”等方式送法下乡、送技术下乡,引导农村经营者规范经营,提高农村消费者特别是“一老一小”等重点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通过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引导社会关注农村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五、时间安排
(一)信息采集(9月18日前)。聚焦化肥农膜、清洁取暖、儿童老年、建材装饰、电商网售产品等重点产品,摸清辖区农村消费品来源主渠道底数,完成信息采集,并填写《达州市达川区农村消费品来源主渠道底数信息采集表》(附件1)报送至质量发展监管股。
(二)产品质量监管(2022年12月5日前)。围绕重点产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等质量违法行为,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纳入试点单位的市场监管所,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形成经验做法。各市场监管所于10月20日前报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工作总结及《达州市达川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统计表》(附件2)、2022年12月5日前报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年度工作总结至质量发展监管股。
(三)经验推广阶段(2023年12月5日前)。2023年,结合试点成果和各地做法,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推广,全面铺开、联动推进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各市场监管所于2023年6月10日、12月5日前报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工作半年总结、年度工作总结至质量发展监管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监管“护农”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农村消费品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强化问题隐患监管,防范和化解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打规结合,因地制宜,精准发力,确保护农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促考核。区局将农村消费品质量守护行动提升行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对各辖区开展提升行动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促进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四)强化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渠道,强化信息报送,重大问题、重大舆情和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区局质量发展监管股。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农村消费品来源主渠道底数信息采集表
2.达州市达川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统计表
附件1
达州市达川区农村消费品来源主渠道底数信息采集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主体类别 | 市场主体名称 |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经营产品 | 产品主要来源 | 产品主要流向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农村重点消费品批发市场 | ||||||||
农产品集散地 | ||||||||
电商平台仓储地 | ||||||||
大型连锁企业物流配送仓库 | ||||||||
其他渠道 |
附件2
达州市达川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2 | 检查生产企业 | 家次 | ||
其中,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 家次 | |||
3 | 检查销售企业 | 家次 | ||
4 | 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 批次 | ||
其中,网抽 | 批次 | |||
已完成 | 批次 | |||
其中,网抽完成 | 批次 | |||
5 | 组织线上线下“三进”活动 | 场次 | ||
6 | 印发宣传资料 | 册份 | ||
7 | 发布消费警示 | 次 | ||
8 | 移送违法线索 | 件 | ||
9 | 立案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