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水利局关于开展结对帮扶大堰乡卢岗村和堰坝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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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股室):

    根据中共达县县委《关于县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和县级部门结对帮扶乡镇、村工作的意见》(达委[2007]45号)的统一安排,我局结对帮扶大堰乡卢岗村、堰坝村。为使结对帮扶工作抓紧抓落实,根据县委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结对帮扶乡镇、村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结对帮扶工作的范围和对象

    2007年,我局结对帮扶村为大堰乡卢岗村、堰坝村,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两个帮扶村分别选择确定1户贫困户对口进行帮扶,局属各单位也要在卢岗村和堰坝村确定2户以上贫困户结对帮扶(具体情况见附件)。

    作为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主体,局党组将组织有帮扶能力的干部职工在帮扶村范围内选择确定困难群众户,采取“一帮一”或多名干部职工联合帮扶形式,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职工较多的直属单位还可以在帮扶村所在的大堰乡范围内选择确定困难家庭进行结对帮扶,最大限度地发挥结对帮扶工作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二、结对帮扶工作的重点内容

    1、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制定新农村发展规划。发挥水利部门的技术、知识、信息和人才优势,帮助大堰乡卢岗村和堰坝村选准一条适合村情的发展路子,制定加快两村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

    2、帮助开辟致富门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和帮助农民群众学习和运用科学技术,开发致富项目,巩固发展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引导农民种植名优经果林木,发展特色水产渔业养殖,多渠道、多形式拓展增收途径。不断深化“支部+协会”工作,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3、帮助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帮助或协调解决农民群众在人畜饮水、水利设施病害整治、旱地浇灌、种养殖技术等方面遇到的现实困难和具体问题,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着力引导农民群众搞好“一建带三改”工作,改善居住环境,美化村容村貌。

    4、帮助搞好村级组织建设,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通过帮助更新观念、制定规章制度、传授工作方法等,切实发挥村党支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村民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帮助建立健全维护农村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的长效机制。

    5、帮助搞好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带头致富能力。通过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形式、改进党组织活动方式、构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积极动员和组织有帮扶能力的水利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进村入户,送温暖,献爱心,解难事。要坚持扶贫与励志相结合、日常帮助与临时救济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落实各项措施,为帮扶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和水利水保项目资金、果树栽培和渔业养殖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着力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提高他们发展增收的能力和水平。

    三、对帮扶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明确帮扶责任。局党组决定由刘庭瑜同志具体负责抓结对帮扶村工作,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党员的带动作用和党组织的保障作用,确保结对帮扶工作常抓不懈、取得实效。要协调处理好大堰乡的稳定工作和突发重大事件,确保一方平安。

    (二)制定帮扶方案。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大堰乡卢岗村和堰坝村的发展规划,制定帮扶工作计划。结对帮扶困难家庭户的党员干部职工,要分析帮扶对象的困难原因,并联系自身条件制定帮扶计划,明确帮扶目标,落实帮扶措施。

    (三)突出项目帮扶。要针对大堰乡和卢岗村、堰坝村的实际情况,在招商引资、资源开发、劳动力转移、项目推进、产品营销、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积极为他们牵线搭桥、提供支持,重点帮助两个村搞好水库、塘堰、渠道等水利设施整治维修,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汛抗旱的骨干作用,花大力气解决卢岗、堰坝两村安全饮用水问题,确保村民有清洁卫生的水喝。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结对帮扶出实效

     为了加强对结对帮扶工作的领导,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达县水利局结对帮扶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冉隆成同志担任组长,刘庭瑜同志任副组长,袁忠琼、康承高、胡洲波、周荣、张继平等同志为成员,结对帮扶日常工作由袁忠琼同志具体抓。局机关联系帮扶村的干部和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每年至少深入结对帮扶贫困户家中两次以上,调查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的急难困苦,并力所能及地给予帮助解决,力争将大堰乡卢岗村和堰坝村建成帮扶村示范点,确保结对帮扶工作取得实效,被帮扶村和受帮扶贫困户得到实惠,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达县而努力。


二OO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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