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机关办公区和原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进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情况报告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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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府办[2006]1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机关办公区和原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消防条件,有效预防火灾,减轻火灾危害,确保消防安全,我局按照通知要求,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对机关办公区和原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进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现将火灾隐患普查及整改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机关办公区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1、高压配电室大门设计不合理。高压配电室大门原设计在达县会议中心内走廊内,大门开启方向不合理,按消防安全标准规定,高压配电室大门必须设计直通室外;我局已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争取资金,拟于“五一”前后整改。

    2、消防器材老化及超过使用年限。机关办公区有部分消防器材、灭火器材老化和超过使用年限,须补充更换水带、水枪、灭火药济和高压软管;我局已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争取资金,拟于“五一”前后整改。

    3、应急照明灯设计不规范。机关办公区综合办公楼内走廊应急照明灯,因集建办交付办公楼时,一直未完善该工程;我局已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争取资金,拟于“五一”前后整改。

    二、 原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1、避雷设施失灵、失效。“两院”建筑物屋顶均高有避雷带,因年久失修大多数避雷带及引下线断脱严重,加之多年未作接地电阻检测,甚至个别住户因违章搭建的屋顶永久设施未设置避雷带或设置不规范,造成避雷设施失灵、失效,形同虚设,房屋安全得不到可靠保证。我局已专题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过,但至今未整改。

    2、消防设施不完备,道路不畅通。检查中发现:一是消防设施不完备。二是机关家属院各幢房普遍存在有在楼梯间等通道处堆放易燃物质现象和一些住户擅自在屋顶加盖永久性建筑,侵占火灾避难场地,人为隔断消防通道,形成避险逃生障碍,起不到防灾逃生作用。我局先后多次向业主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进行清理、整治过,但我局无行政处罚职能,收效不大。根据职能管辖权限,我局已经并专题向达州市建设局城市监察支队和通川区消防大队报告过,但至今未整改。

    3、住户超时使用的生活用天然气计量表应予更换。“两院”住户自用天然气作生活燃料以来,至今已有近20余年,按相关规定,所使用的生活天然气计量表到一定的年限应予高校或更换,但“两院”至今未作任何调校更换,若发生燃气泄漏将引发火灾事件。我局正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积极筹措资金对“两院”住户所使用的生活天然气供气管道、计量表予以更换。

    三、消防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1、强化消防安全队伍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严格按操作规程配齐专职从业人员,定期加强专职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2、强化消防工作基础设施建设。自机关办公区投入运行和原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由我局管理以来,我局先后投入100多万元资金,为机关办公区安装了先进的消防监控室、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灭火器材;原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因原设计各单元楼层无消防设施,但我局根据消防安全工作实际需要,在“两院”集中配置了灭火器、水带、水枪等消防设施。

    3、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监管力度。一是我局严格坚持一月一次的定期安全大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且坚持全年每个长期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排除;二是严格岗位责任制,加强对消防安全岗位值班、履行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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