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府法组办〔2022〕8号
为规范行政执法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安装、使用等工作,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根据《达州市达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规范和清理工作的通知》(达川府法组办〔2022〕5号)要求,现将达川区内用于行政执法取证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启用日期、监控对象及行为和法律依据等内容公布如下(见附件)。本行政区域内公安、交警部门设置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由达州市政府统一公告。
附件: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公示表
达州市达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附件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公示表
制表单位(盖章):达州市达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表时间:2022年10月26日
序号 | 设备编号 | 设置地点 | 设备启用日期 | 监控对象及行为 | 法律依据 |
1 |
| G542线299公里 500米 | 2022年6月12日 | 货运车辆超限行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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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