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达委发[2004]51号)精神及全国、省、市、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力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特制定2007年安全工作安排意见,希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目标任务
1、各单位必须杜绝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和文化体育活动。
2、各单位车辆必须参加保险。
3、各单位务必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二、工作措施
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以行政领导为一把手的领导机构,实行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即分管业务工作也负责所管业务工作单位的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年初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各单位要与职工和住户签订安全生产(或生活区)目标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生活目标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头。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定、意见、重要会议精神,并及时汇报贯彻情况。
4、安全生产工作必需有专门的记录,会议、培训、检查必需有记录,安全工作记录、记载和安全设施、设备齐全。
5、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每季度至少组织职工集中培训一次,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百安”活动。
6、各单位第一责任人每月必须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季度或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作好记录。
7、单位或辖区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救援。按时报送安全工作汇报、总结及有关资料。
8、有车的单位必需加强车辆管理,单位车辆必须强制参加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