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厂矿学校:
为全面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圆满完成2007年中小学招生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十条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7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川教[2005]74号)和《达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达州市教育局关于达州市200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通知》(达市教[2007]18号)中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统一考试、统一信息、统一阅卷、统一录取,成绩以等级呈现,按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分批录取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一)报名工作
考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报名,也可以跨校、跨县报名,跨县报名的考生到设考点的招生学校报名和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9至4月25日。考生报名实行“一生一卡(一名考生一张志愿卡,每名考生可填多个志愿)、一生一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文考、体考、实考为同一报名号)”,考生报名时根据自身学业水平和发展方向填报升学志愿,并填写《达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志愿卡》(以下简称《报名志愿卡》)。考生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时,不得同时兼报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可以兼报中职和一般普通高中并另填报招办提供的《四川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卡》。各地各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知情权、志愿权、选择权,不得限制、强迫、代替考生填写考生志愿。《报名志愿卡》需由考生和监护人签字确认,一经确认,具有相当于合同的效力。报名号、考号编排办法另文通知。
(二)考试科目、计分办法和考试时间
科目 | 形式 | 赋分 | 时长 | 备 注 |
语文 | 闭卷 | 100 | 120分钟 | 1、物理、化学合堂考试、分值各占50%。 2、政治、历史合堂考试,分值各占50%。 |
数学 | 闭卷 | 100 | 100分钟 | |
外语 | 闭卷 | 100 | 100分钟 | |
物理与化学 | 闭卷 | 100 | 100分钟 | |
操作 | 20 | 20分钟 | ||
政治与历史 | 闭卷 | 100 | 100分钟 | |
体育 | 技能 | 30 | — |
1、考试科目
本次统一考试分文化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历史,其考试形式分为闭卷笔试与操作技能考试,赋分和时间见下表: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校本课程等考查科目不统一进行考试,由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方面。
2、计分办法
各科满分以上表“赋分”为标准计入总分,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成绩等级分全科等级与分科等级两部分,均用A+、A、B、C、D五个等级表示。分科等级划定后,县上将分科统一公布各等级的最低原始分值。
3、考试时间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时间为:5月8日至6月5日。文化考试时间如下表: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
8:30—10:10 | 2:00—3:40 | 4:40—6:20 | |
语文(结束:10:30) | 物理与化学 | 政治与历史 | |
数 学 | 外 语 |
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招办和技装所配合。
本次考试命题、制卷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阅卷、统计工作由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试卷的流转、保管严格按机密级材料进行管理,各地要加强保密意识,确保万无一失。余卷在考试结束后必须及时全数退回县上。
(三)考点设置
考点分片区统一设置在原区所在地的中学或中心校,达县中学、金华学校考点设在达县中学,达县三中、新达学校考点设在达县三中,达县职高、巨全学校、曙光学校考点设在达县职高,达竹煤电(集团)公司所属各校在本校设置考点。新桥学校考生到河市考点参考。每个考室按考生30人设置,考生座位必须做到一人一桌单行排列。报考达县中学的考生在各考点单列考室,每考室由片区外和当地考点各安排1名监考员。
农村各考点主任、副主任分别由片区督学和中学校长担任,达县中学、达县三中、达县职高考点主任、副主任分别由教育局、学校领导担任。达竹煤电(集团)公司所属考点主任、副主任由该公司教育中心安排。
(四)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设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见《达县教育局关于二OO六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意见》(达教发〔2006〕87号文件)。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5月中旬全面结束,5月底前用电子表格录入(内容:报名号、姓名、等级),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的总等级上报教育股。
(五)考试纪律
各考点和学校要严肃考纪考风,认真做好招生统一考试的组织工作,特别是考生的交通、食宿安全和试卷保密工作,做到万无一失,确保考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它失实、失信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据情节,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六)考试经费
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川价函〔2006〕72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报名考试费每生60元,其中文化考试40元,实验操作考试12元,体育考试8元。
(七)其他工作
1、片区督学、达竹煤电(集团)公司教育中心和有关学校务必于5月10日前将考点设置情况和试卷订单报本局教育股(片区订数含区内高完中数)。
2、参加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解答各科客观性试题必须使用机读卡,各校要对学生进行机读卡的填涂训练。答卷用的2B(或3B)铅笔和橡皮擦由考生自备。
3、各考点于6月14日派3名责任心强的同志到教育局领取试卷。试卷领回后,必须立即存入保密室,安排至少3人(不得聘用临时人员)同时值班,做到24小时卷不离人,确保试卷不丢失、不损坏、不泄密。6月17日晚上10点前将试卷送回教育局,确保6月18上午将考生试卷送市教育局阅卷场。
4、初中毕业成绩由学校根据学校自行组织的毕业考试(不得收费)或参考高中招生考试成绩确定。
二、关于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原则
根据全县各地适龄少儿情况,今年全县小学招生17000人,初中招生16960人,普高招生4300人,中职招生4200人。各地招生计划详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农村初中和高完中的初中在指定的服务范围内招生;达县三中、金华学校、新达学校和达县中学、达县职高的初中在城区及南外片区招生。
小学在本乡(镇)、本辖区内按招生规划招生。
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按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任何学校不得举行初中、小学招生考试。
(二)搞好录取工作
1、小学招生在乡(镇)政府或主管部门领导下,由中心校、厂矿学校组织实施。
2、初中招生实行“学校录取、片区督学或教育中心协调指导、县教育局审批、备案”的体制。
小学、初中招生在7月20日前结束,各校要动员应入学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
3、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各批次录取依照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顺序和学生学业考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分类分批次录取,差额投档,学校审录,县教育局审批学校新生录取名单。
(1)录取批次。录取分设四批:提前录取批:达县中学招生计划数的10%按照服务区内初中毕业生人数,定向均衡分配到每所初中。第一批: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达州市高级中学,限额招收免收学生教育成本费的民办学校:达州行知中学200名、新世纪学校50名、铭仁园中学100名、巨全双语学校50名。第二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办学校达州新世纪、铭仁园、行知中学、巨全双语学校,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市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一般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按省招办录取管理办法进行。
(2)录取办法。市上统一依照考生志愿,根据全科等级和分科等级的组合在综合素质达到一定等级的考生中划定投档数量,从高到低由学校审录。各招生学校在考生全科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比较考生分科等级组合模式录取;当报考同一所学校的部分考生全科、分科成绩等级组合模式相同时,则通过计算机随机录取余下名额。统一录取一次性完成。
中等职业学校还要采取自主招生、多次招生、补办录取手续等灵活的招生办法进行招生。中职招生任务作为省、市、县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的刚性指标,我们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的完成。
(3)建档要求。报考高中的考生均应有《达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志愿卡》、《达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标准》、学籍卡、成长记录方面的材料等档案资料。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新生档案在录取结束后,由生源学校负责送给相关高中。五年制高职专科等类建档按招办要求办理。
(三)规范学籍管理
按计划招生的中小学新生入学后,各校应按规定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并严格管理(小学生学籍编号按初中编码规则进行)。
小学生学籍由学校验印,电子学籍报局教育股,实行县校共同管理。
初中生学籍由县验印,各片区辖内所有初中学籍由片区督学审核办理,县校共同管理。
高中生学籍由市教育局验印,县校共同管理。
(四)严肃纪律要求
各级党政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各部门、片区督学、学校要正确理解并积极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广泛宣传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凡有初中毕业生的学校要积极动员组织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保证完成教育局下达的送生任务。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学业考试等级数和等级标准、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条件等必须在统一考试前向社会公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等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教育局和高中阶段学校分别成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诚信评估制度和初中学校信度评估制度。教育局将对高中学校招生的公开、公正、公平情况进行评估。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一学期后,高中学校要对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信度评估。
各级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要模范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规定,秉公办事,保证招生数量及质量。各地各校不准搞虚假的招生宣传,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搭车收费、卖生源等违纪违规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及时查究,严肃处理。
二OO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