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OO七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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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了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和谐文化建设,根据县委、县精神文明委员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局系统实际,特制定二OO七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以建设和谐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群众,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构建和谐达县和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学习教育,强化思想道德建设

    以人为本,突出职工的整体素质提高,在全局系统再掀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潮,特别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扎实认真地搞好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

    1、抓好干部教育和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教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利用集中政治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自学、举办知识竞赛等方式扎实开展好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做到学习有记录、有心得,查找问题准、深,整顿提高有实效。

    2、进一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推进思想道德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各单位要运用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继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制订和完善行业道德规范,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树立行业新风。

    3、以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有四个方面,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要求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方面,巩固全局职工团结奋进的思想道德基础。继续深化现代公民教育,确立基本价值取向和道德准则,推动和谐文化建设。

    三、以服务人民为宗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1、以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竞赛活动和党员“三心一保持”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继续开展领导班子“学习、团结、勤政、廉洁”的“四好”活动和职工“团结、友爱、求真、务实、奉献”的“五好”活动,形成人人争先的良好风尚。

    3、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推行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五项制度,更快更好地服务“三农”,树立达县农业新形象。

    4、深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到纪律严明,作风严谨,工作踏实,语言文明,举止大方,礼仪规范,环境优美,树立机关文明新风尚。

    5、积极参与达县文明卫生城市建设活动。做到班子健全,人员落实,明确责任,巩固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6、积极开展多种文体活动,要以重大的庆祝活动为载体,高扬主旋律。党、团、工、妇等组织要利用各个节日,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鼓舞干部职工的斗志,激发人们的工作热情。

    7、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在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过程中,坚持“整体推进、分类指导、不断深化、务求实效”的原则。已是县级文明单位的,要制订规划,落实措施,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原有市级文明单位要不断加强建设,保持荣誉,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对本系统各文明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条件的要报请上级,取消文明单位称号。

    四、明确任务,严格考核

    精神文明工作是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考评。

    1、明确职责。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制落实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人。

    2、加大督查。局一季度督查一次,各单位一月督查一次,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走过场。

    3、奖惩措施。年终由农业局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书和考评计分办法,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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