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民发〔2022〕118号
管村镇人民政府、双庙镇人民政府:
现将《达川区2022年第二批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2日
达川区2022年第二批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四川省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川民发〔2021〕44号)、《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达市财社〔2021〕83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服务专业化为方向,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依托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带动设置运行片区化社会工作服务站,整合基层民政业务,整合部门下沉服务,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整合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探索社会工作服务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构建符合四川达州达川实际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增强民政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及服务实效。
二、工作思路
根据达州市“1+4+N”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定位,达川区2022年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社会运作,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按照“五社联动+社会工作站(室)和社会组织孵化站(室)建设+N”的思路开展工作,(N:社会救助救援服务、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服务、慈善和志愿服务、婚姻家庭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服务、医疗卫生和疫情防控服务、殡葬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服务、乡村旅游和红色文化传承服务、链接社会资源服务、培育社工人才等)。
三、资金安排
按照《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达川财社〔2022〕71号)要求,我区2022年第二批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资金为40万元整(其中:管村镇20万元、双庙镇20万元)。乡镇作为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政策使用资金。
四、工作计划
(一)确定项目场地阶段(11月15日前):请管村镇、双庙镇按照时间节点,确定项目场地,区民政局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二)确定服务机构阶段(11月30日前):管村镇、双庙镇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程序确定项目承接机构,于11月30日前签订协议,12月5日前,将服务协议和项目任务书(原件各一份)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12月10日前报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备案。
(三)按计划开展工作阶段(12月15日):管村镇、双庙镇中标单位按照招投标响应文件、任务书、服务协议书开展各项工作,工作计划、总结、简报每月向达川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报送一次(每月25日前报送),期间配合省、市、区民政部门完成项目开展评估工作,并按要求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四)总结提炼及品牌打造阶段(项目结项前):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综合办公室、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股、基层政权股和单位取得社会工作资格证书人员、社会工作硕博人才与管村镇、双庙镇工作人员及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一起对开展工作进行提炼,并总结上报,力争创建达川社会工作品牌。
五、工作要求
管村镇、双庙镇作为项目业主,要将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招投标工作任务,按时完成资金拨付,监督中标单位开展工作,督促其按时报送相关工作计划、总结和信息并配合做好各级检查、验收和评估等。
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招投标响应文件、服务协议书、任务书开展各项工作,开展好中期评估、结项评估和绩效评估等工作,按时向区民政局报送相关工作计划、总结和信息等,力争在项目评估中达到“优秀”。
区民政局要加强项目开展的督查和指导,配合省市民政部门做好项目的中期评估、结项评估和绩效评估等,力争2022年达川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全市有声音有亮点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