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
达州市通川区荷叶街100号,原系达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及县政府组成部门办公和所属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地。2000年,县级四大班子南迁后,院内的原县政府办公大楼及附楼、县人大办公楼和原民政、人事局办公楼等相继出售给市文化局、市残联及个体或民营公司共20余家单位和个人。办公楼出售后,除市文化局和市残联部分房产划规所属的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文化稽查大队、市舞蹈学校和市康复中心用作办公、教学外,其余近10家民营公司或个体购得房产已改造成茶楼、酒楼、宾旅馆和美容美发院等经营场所。因而,使原本畅通、安全、平静的常住人口由原来350余户、千余人的机关大院,迅速变成人潮涌动、商海四起、道路堵塞集商贸、休闲、办公于一体的常住人口增至600余户、近3千余人,外来租住户由原50余户增至100余200人的机关大杂院。同时,院内车辆随意进出乱停乱放,垃圾乱丢乱扔,牛皮癣广告乱张乱贴,楼道随意乱堆乱放和顶楼乱搭乱建行为日趋严重,除此之外,大院还发生过入院抢劫,尾随入室抢劫、盗窃等各类恶性案件,严重干忧和影响机关大院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鉴此,为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达到安全管护县政府机关大院目的,经与大院住户和入驻的市级、区级部门协商同意并报告贵局,我局拟定将原县政府机关大门值班室,向后院推移50米至两黄桷树处,重新修建高2.7米的机关大院值班室及围墙,望批准为盼!
特此报告
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