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水利局关于石梯镇四垭村群众反映问题调查落实情况的汇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4-19
点击数:

县政府:

    根据光礼书记、育林副县长的批示,2007年4月13日,我局会同石梯镇人民政府和沙滩河水库管理所组织专人深入石梯镇四垭村,就该村群众反映的“渠道未清淤整治,灌溉用水困难”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并提出了处理方案。现将其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1、工程情况。该村属达县沙滩河水库覃天支渠所辖灌区。覃天支渠修建于1987年,支渠长2.29公里,下设3条斗渠共长8.02公里,控灌石梯镇立石、四垭、水塘、邓家、桥东、天生桥6个村近万亩农田。由于当时的投入方式是“国家补助,群众投工”,资金十分有限,仅4.5万元,无法进行专业队伍施工,因此修建质量很差,开挖不到位,加之处于左灌区的尾端,灌溉用水一直较困难。1994年该村群众明确表示:“不要水,不清淤,不整治,也不交水费”。自此,覃天支渠从四垭村以下的渠道一直未清淤整治,至目前,渠道大部分被修公路、修坟、建房、农耕占用毁坏,水毁、病害、淤积十分严重,根本无法通水灌溉。

    2、村社干群意见。通过找村社干部群众现场座谈,征求意见,大部分群众认为靠现有的山坪塘蓄水能够解决灌溉问题,不愿意投工集资来清淤、整治渠道。

    二、处理方案

    1、加大水法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爱护水利工程设施,对非法占用、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2、按照《灌区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支渠及以下的渠道水毁病害工程整治和清淤由受益群众负责,镇政府要大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水利建设,在春灌前完成清淤和水毁病害整治任务,同时搞好已有的20口山坪塘蓄水保水,解决暂时灌溉用水问题。

    3、目前“金土地”工程已对该村进行了规划,建议在项目实施中作适当调整,用部分资金对渠道进行改造。

    4、水利部门积极着手“农业综合开发灌区节水改造续建配套”项目的立项,争取尽早对灌区进行改造。

    5、建议县财政补助部分资金,群众集资投劳一部分共同解决该渠道的整治改造问题。

 


二OO七年四月十九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