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群众举报达县新兴乡铁山煤矿为非法煤矿等的回复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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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办:

    2007年4月13日,我局接到信访办转来的李洪力举报达县新兴乡铁山煤矿有关事项的举报信。接到举报信后,针对信中举报的几个问题,我局展开了认真的调查,现将调查的情况回复于后:

    一、关于煤矿的合法性问题。信中举报说该矿关闭多年,无采矿许可证、无煤炭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法人代表向北道系国家公务员。针对这几个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该矿具备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详见附件一),有效期均为2006年9月,证件过期后,因国家资源整合政策未能及时办理延续。因此,该矿属一个合法的煤炭生产企业。在证照过期期间,该矿停止了井下一切生产作业,经煤管局多次检查,未发现该矿违规生产。现该矿已纳入省政府公告的第二批整合淘汰关闭矿井,相关证件已由相应部门暂扣,煤管局已依法对该矿实施了关闭,正全面进入资源整合各项前期工作。至于该矿业主向北道系国家公务员的问题,该矿已在2000年4月作了彻底解决,向北道已彻底退出了该矿的经营管理,只是由于政策原因各种证照未能及时更换(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二、该矿在经营期间是否依法纳税的问题。该矿在合法经营期间,是否依照国家政策依法纳税,国税和地税部门应有档案可查,应由国税和地税部门确认。

                   二00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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