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府发〔2022〕196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全面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准备,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落实防控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精准规范、快速果断、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平稳有序、动态清零”的防控原则,统筹全街道力量,细化分工、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坚决杜绝疫情不扩散不外溢。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桥湾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伯波 党委书记
张 卫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李勤芬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杨贵安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何才辉 党委副书记
席 蓉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何永登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修贤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朱永波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鲁利利 副镇长
钟成雨 副镇长
成 员: 财政所、党建办、综合办、纪委、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便民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应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情况组建综合协调、重点场所管控、交通管控、宣传引导、后勤保障、纪律监督组6个工作组。
职 责:桥湾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桥湾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疫情处置应急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状态,组织力量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准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处置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向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按照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区应急办要求开展处置工作。
三、工作组人员组成与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勤芬
成 员:唐华平、王智力、王云鹏、蔡武晋、刘晓峰、郑家丽、陈岚鑫、尹艺环、各村(社区)书记
职 责:负责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上传下达工作,对疫情信息进行收集、甄别和统计汇总,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负责组织网格员、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等,对辖区群众的排查摸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被隔离群众的家属安抚工作。
(二)重点场所管控组
组 长:何才辉
成 员:所有机关干部、街道社区干部
职 责:在场镇开展巡逻劝导,严禁人群聚集,严格执行“戴口罩、扫码、测体温、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等5件套。
(三)交通管控组
组 长:张修贤
成 员:陈洪兴、王云鹏、驻村干部、各村(社区)干部
职 责:负责辖区内的卡口、检查点的封闭管理工作,并对接和配合区防指、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四)宣传引导组
组 长:席蓉
成 员:蒲沁杞、刘晓峰、李显进
职 责:录制音频,张贴通告,通过广播村村响、流动宣传车、小喇叭、微信群、公示栏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发布、宣传防控信息,处置相关舆情。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修贤
成 员:胡渝、吴变、聂孝东
职 责:统筹防疫物资保障、生活物资保障等。
(六)纪律监督组
组 长:何永登
成 员:兰景连、王智力
职 责:每天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形成督查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到位,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四、事中管理具体措施
(一)分类管控。指挥部接到启动应急处置通知后,快速统筹辖区资源力量,立即对疫情发生地实行交通管控、村(居)民小组区域管控、人员管控,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1. 封控区:村(居)民严格遵守“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规定,服从疫情防控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核酸采样检测,工作人员上门服务采集核酸样本;积极配合信息采集,按要求向工作人员准确提供溯源、流调信息,不隐瞒、不回避家庭成员信息、个人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
2. 管控区:村(居)民严格遵守“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理规定,不串门、不聚集、不扎堆、不聚餐,严防交叉感染,居家“静下来”生活;自觉参加核酸检测,服从村(社区)安排,积极配合接受核酸采样检测,积极配合提供信息采集,按要求向工作人员准确提供溯源流调信息,不隐瞒、不回避家庭成员信息、个人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
3. 防范区:村(居)民严格遵守“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理规定。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本区,若因特殊公务、临时事务、紧急就医等需要离开防范区域的,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规范做好个人防护,要减少外出、减少流动、减少聚集,非必要不出门,尽量居家生活、办公,做到“不跨区域流动”。
4. 重点场所:经营性服务场所一律停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办事大厅暂停受理各类业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保供超市、药店暂停门店经营,分包无接触配送。除保障正常运转外,各级干部一律下沉基层支援防疫工作。
(二)交通管控。钟山、香炉、亮垭在入镇交通要道设置卡点,确保人员从交通卡口出入。除保障街道运行的救护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抢修救援车、应急公务车、军警车、垃圾运输车等经批准的车辆凭证通行外可以出入,所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通行证,扫码、测温后方可进出卡口,其他人员、车辆一律不允许出入卡口。卡口要登记所有通过车辆的相关信息及出入时间。
(三)宣传引导。通过街道、村(社区)村民微信群或广播、喇叭等及时发布《致辖区居民群众的一封信》、疫情防控通告等官方防控信息,对群众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温馨提醒,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管理措施,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疫情,正确防护,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主动回应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防止负面舆情炒作。
(四)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专班进一步完善《全域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采样组织职工作人员按布置采样点,严格做好区域划分,有效分散待检测人员密度;配齐物资设备,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保证人员单向流动,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设置孕妇、残障人士、无智能手机人员等绿色通道独立采样;设置健康码“黄码”人员专用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通道),避免因人员交叉造成感染。人员排查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下沉各村(居)民小组逐户敲门,摸清人员底数,组织引导区域人员分批错时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五)群众物资保障。各村(社区)前期建立的社会物资接收点及配送人员台账,倡导辖区群众在管控时作为志愿者参与物资配送,保障群众生活正常有序。各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为物资配送人员,村(社区)物资接收点原则上不少于2个,物资接收点的基本原则围绕方便就近集中设立,可在合并村前所在的原有村办公室。各村(社区)要建好物资接收点及应急配送队伍台账,明确配送队伍及村(社区)网格员的职责及要求。其职责:主要负责本村(居)民小组社会物资的配送、物资代购。配送员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极端条件下疫情一旦暴发,确保及时到岗到位,接收并分配应急物资。村(社区)网格人员负责所在村(居)民小组物资的接收、分派,督促配送人员负责将物资送到管辖的群众家中。村(社区)要主动牵头与超市协商,要求超市提供每天生活物资的供应及价格清单。村(社区)必须制作群众物资需求清单,将“两单”发村(居)民服务群,群众有需求的填好需求清单,代购员每天上门统一收取统一采购,并按需求清单配送到户,确保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到位。
物资分配时按照“特殊群体三优先”的原则,就此各村(社区)务必摸清各村(居)民小组基本情况,针对不同群体制定个性化保供方案,确保“三类人群”优先配送。第一类是阳性感染者较多的小区居民优先配送,第二类是独居、高龄老人、残疾人家庭等特殊群体优先配送,第三类按照“先封控先发放”原则优先配送,使封控区可以安心配合封控。同时注重配送不留死角。实行物资配送“四个一”,安排专人负责一个村(居)民小组、建立一个微信群、每天询问一次居民的需求、每天协助接收一次商品,提高生活必需品入户效率;社区务必设置取货缓冲区,中风险区居民自行前往指定区域领取,高风险区居民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送货上门;建立“居民生活物资保障群”,居民形成物资清单,由志愿者通过微信群收集汇总,及时认领完成,形成“登记-代购-分发”生活物资采供链。
(六)工作责任。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四包一”村(社区)防控责任制。具体对防控期间工作落实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到位,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五、应急保障
(一)人力保障。疫情应急处置队伍主要由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医务工作人员、民警、网格员、小组长等组成。各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二)物资保障。建立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民政办积极配合做好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