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七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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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相关中学、厂矿学校: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和达州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达市教体艺函[2007]0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参加“体考”对象 

    根据市教育局规定,凡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参加体育考试。“体考”成绩计入学生升学(即升普高、职高)考试总分。

    二、“体考”时间及地点

    全县“体考”时间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进行。考试地点本着方便学生就近考试的原则,各片区相对集中设置考场。各片区、校“体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考”项目及评分标准

    共五项:(1)身高标准体重(满分15分);(2)肺活量体重指数(满分15分);(3)台阶试验(满分20分);(4)立定跳远(满分30分);(5)握力体重指数(满分20分)。“体考”五项满分为100分,每项具体评分标准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解读》中的评分表。“体考”不设及格标准,“体考”得分无论多少均按实际得分30%记入升学成绩。

    四、“体考”操作办法

    为保证学生“体考”成绩的准确、客观、公正,不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全县“体考”统一使用教育部体卫艺司推荐的由清华大学和中体公司共同研制的《中华同方》牌体质测试智能化系统作为考试器材,以确保学生“体考”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体考”各项目测试操作办法详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解读》。

    五、报名时间及“体考”经费

    “体考”报名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一并进行。考生用报名号参加“体考”。“体考”考务费用的收取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制定的收费标准(8元/生),由片区督学、达竹教育中心统一收取上交教育局(城区学校直接上交)。

    六、对免考、缓考学生的处理办法

    仍按《四川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和达教发[2003]6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

    七、“体考”的组织管理及有关要求

    “体考”由市教育局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实施。县上成立“达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具体组织实施“体考”工作。

    为确保“体考”的权威性、严肃性,体现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1、考务工作人员由县上统一安排,“体考”时工作人员要佩证上岗,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必须持《考生信息卡》参加考试。

    2、考生参加“体考”的成绩,应在每项测试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向考生宣布。如有疑问,应立即进行核查。

    3、各片区督学和学校对“体考”工作,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特别要高度重视“体考”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各片区督学和学校校长为安全责任人,各安全责任人在组织实施“体考”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各种可能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以保证“体考”工作的顺利实施。考试中要严肃考纪,严禁徇私舞弊。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考生的“体考”成绩予以取消;对违纪考务工作人员,按照招生工作的有关纪律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达县200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达县200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健
副组长:何  发
成  员:于安华
冯泽波
魏光敏
刘云珍
吴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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