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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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煤管站,煤矿企业:

    为了进一步强化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煤炭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强化煤炭行业管理的文件精神,制定目标,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大力实施“科技兴煤”战略,努力推动“煤—焦—化”、“煤—电—冶”产业链的形成,促进全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现结合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实际,将有关工作布置于后:

    一、关于资源整合工作

    煤炭资源整合是国家对煤炭行业实施的宏观调控政策,是国家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2007年是煤炭资源整合政策贯彻落实年,国家、省、市、县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作出了十分详细的安排部署。县局以《关于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计划的通知》(达煤管[2007]14号)对资源整合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置,对资源整合工作的开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煤管站,煤矿企业要深刻领会国家、省、市、县关于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正确认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资源整合工作作为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落实,按照工作计划的安排和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资源整合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关于标准化建设工作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的基础工作,是国家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一项强制措施。按照省安委会的安排部署,6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矿必须在今年8月20日前达到3级安全质量标准。为此,我局高度重视,制发了专门文件进行安排布置,成立了局级领导班子,落实了工作目标和责任(达煤监管[2007]41号)。各煤管站和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以上文件精神,成立班子,编制方案,落实资金、人力、物力,全力实施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工作。8月20日仍未完成达标建设的煤矿,必须无条件全面停止生产,进行达标建设。

    三、关于煤矿技改工作

    强化煤矿技改工程的监管,是促进全县煤矿整体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途径。我县已批的技改工程大部分仍在建设中,不按设计施工,建设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今年要全面加强技改工程的监督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各煤管站要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每季度上报一次情况。各技改煤矿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建设,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方案,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罚。资源整合建设工程启动后,全县将有大批煤矿进行技改建设,监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煤管站要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实施重点监管:一是确保按批准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建设;二是确保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三是确保工程进度,按期完建设任务。

    四、关于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是煤矿“一通三防”管理的基础工作,瓦斯等级是搞好“一通三防”管理的依据。为了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更加规范,鉴定结果更加准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29号)进行了规范,省经委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四川省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四川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机构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必须由资质单位完成。为此,达县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县局的安排部署,统一委托资质单位——四川强盛矿业有限公司鉴定。鉴定时间安排在6——8月份进行,各煤管站要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各煤矿企业要作好工作安排,积极主动配合中介公司做好工作,确保鉴定月份生产正常和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五、关于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

    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管是煤炭行业管理的核心。2006年以前国家关于煤矿的行政许可制度一直处在贯彻实施中,对证照的管理还不十分规范,一些煤矿企业证照过期未及时延续,仍在生产,属非法生产。2006年起,国家关于煤矿的行政许可制度基本贯彻到位,对证照的管理已经十分规范和严格,各煤矿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管理证照,严禁非法生产。县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对煤炭生产许可证进行监管,一是积极做好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年检工作,各煤管站要落实一名证照管理员,熟悉掌握有关政策法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督促煤矿完善办矿条件,积极参加年检;二是加强对证照过期煤矿的监管,防止煤矿违规生产;三是加强对矿井生产能力的监管,督促煤矿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防止煤矿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突击生产。

    六、关于行业执法工作

    加强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是搞好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2007年是煤炭行业执法年,各煤管站、煤矿企业要认真学习、掌握煤炭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2007年行业行政执法的重点:一是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管,凡是煤炭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县局将以文件通知煤矿企业,煤矿企业要在有效期内准备资料延续,一旦到期必须无条件停产,否则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二是煤矿技改方面,凡擅自技改、擅自投产的要依法严处。凡擅自改变设计方案施工建设的,要责令停止施工,并给予经济处罚;三是办矿条件差又拒不整改的,不予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直至吊销证照。

    七、关于技术人才配备工作

    全县煤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技术力量薄弱,技术人才缺乏的问题。按照有关文件精神,6万吨/年的煤矿必须配备采掘、通风、机电等专业组成技术小组,9万吨/年的煤矿必须完善采掘、通风、机电、地测等技术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技术管理人才。为此,各煤管站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帮助企业建设完善技术管理机构;各煤矿企业要根据矿井实际,广纳社会闲散人才,为己所用,组建好技术管理班子。同时,要千方百计培养自己的技术人才,要不失时机挑选具备一定文化素质、热爱煤炭事业的年轻人到大、中专院校学习,为煤矿培养技术后备军。技术人员配备工作,将纳入2007年度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凡未按规定配备技术人员的,一律不予办理年检。

    煤炭行业管理工作任务繁重,情况复杂,各煤管站要理清工作思路,切实加强指导和引导工作,努力把行业管理推向正规化,规范化的轨道。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炭行业管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提高煤矿的办矿条件和安全生产水平。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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