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川区景市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和《达川区景市镇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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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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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委发〔2022〕50号


各村、镇级各单位(部门):

现将《达川区景市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和《达川区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川区景市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要求,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10号)、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乡振发〔2022〕88号)、《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和《四川省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川乡振发〔2022〕93号)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结合今年实现全区“百日行动”增收、“两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的目标任务,:“两个高于”是全区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本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两个不低于”是全区脱贫人口2022年度生产经营性收入增速不低于10%、全区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速不低于10%,实现家庭人均纯收入8000元以下情况清零,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排查工作,同时做好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

(一)排查工作。1.重点区域排查,一是受疫情或干旱、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的村,特别是农户收入减少,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较为集中的区域。二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三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较为集中的村。2.排查对象,一是排查所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二是排查受疫情或干旱、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三是务工不稳定的农户,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四是新识别和新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五是因病、因残、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六是第一次集中排查时发现收入略高于监测范围,家庭有因病、因残、因学、因务工就业不稳等风险而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

(二)信息采集工作。1.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年度信息采集更新工作。采集更新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务工等状况。2.脱贫村年度信息采集更新工作。采集脱贫村发生变化的信息,如集体经济收入。3.重点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排查内容

各村统筹,包片领导牵头,帮扶责任人、监测联系人、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负责对全区所有脱贫户和监测户、一般农户、出列村信息进行排查,帮扶单位要督促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到岗到位。1.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2.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一看帮扶措施是否制定,帮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制定了兜底保障措施。二看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是否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三看帮扶成效如何,看是否达到稳定消除风险条件,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是否精准界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3.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一般农户开展全面排查,看收入支出(收入支出计算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开展新增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工作。4.核实核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核准,一是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收入支出(收入支出计算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信息采集内容

1.各村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力量负责对重点排查对象信息采集,填写《达川区XX乡镇(街道)XX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入户核查表》

2.各村负责从全国巩固脱贫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导出脱贫户、监测户信息,打印《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脱贫户由帮扶责任人负责,监测户由监测联系人负责采集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务工等状况,收入计算周期是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家庭人口以截至2022年9月30日全国巩固脱贫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录入人数为准。

3.各村负责采集脱贫村发生变化的信息,如集体经济收入、驻村时间。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培训(于10月10日前完成)。由镇乡村振兴办组织各村、镇级相关单位(部门)、驻村工作队、机关干部召开达川区景市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和信息采集工作部署会议,对第二轮排查和信息采集工作内容、方法、时间、工作要求等进行培训。督促指导各村制定《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对信息采集人员进行全覆盖业务培训。

(二)梳理排查重点对象(10月10日前完成)。是由区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通过行业数据筛查,对照排查重点,形成重点人群名单反馈至乡镇,见《区级部门筛查重点排查对象名单》(附件表4)。二是由各村(社区)负责召集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力量重点梳理辖区内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务工不稳定的农户、新识别和新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因支出较大严重困难农户、略高于监测范围因风险而未纳入监测对象农户等重点对象农户,形成《XX村重点排查对象农户名单》,同时更新完善填报《行政村最困难10户农户情况台账》。由镇乡村振兴办汇总,形成《景市镇分村入户重点对象核查名单》《行政村最困难10户农户情况台账》,由镇乡村振兴办填报至区乡村振兴局。

(三)开展入户核查(10月25日前完成)

各村统筹整合村支两委、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等各方力量来推动落实此次入户核查和信息采集工作。以村为单位开展入户工作,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对于监测对象,除排查风险稳定消除情况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外,还要核实核准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基础信息。收入支出计算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1.一般农户由核查人填写《达川区XX乡镇(街道)XX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入户核查表》,对排查发现的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第一时间按程序开展监测对象识别工作,于10月20日前填报拟新增监测对象花名册至乡村振兴局。2.脱贫户由帮扶责任人负责,监测户由监测联系人负责采集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信息,填写《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3.脱贫村发生变化的信息由各村负责采集如集体经济收入、驻村时间等。

(四)完成信息录入(11月5日前完成)

对排查发现的拟新增监测对象,完成评议公示、乡镇初审、县级审定、信息采集录入和数据质量清洗工作,确保应纳尽纳。排查新增的监测对象同步采集录入年度信息,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更新。对排查发现的风险消除不稳定和识别不精准问题,严格按照第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由市按照统一的格式提出书面申请,经省乡村振兴局审核并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再进行回退。同时按照《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完成脱贫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对已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在采集环节准确无误,保证录入系统前的数据质量。

(五)提交总结(12月5日前完成)

各村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问题,分析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情况报告暨防止返贫第二轮排查和信息采集工作总结》,以村为单位,经包片领导审定后,书面报镇乡村振兴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按照“镇负总责、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特别是村主体责任。镇乡村振兴办要履行工作专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做到第二轮排查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第二轮排查和信息采集工作。

(二)强化调度指导。镇乡村振兴办切实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有序组织开展第二轮排查和年度信息采集工作,帮助各村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第二轮排查工作成效纳入推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

(三)减轻基层负担。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原则上不搞大范围集中排查。要充分运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避免重复填表报数。排查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防止发生负面舆情,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乡村建设信息采集方案

 为充分借鉴脱贫攻坚经验做法,精准掌握全省乡村建设基本情况,科学评估农村现代化进程根据中办国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参照《四川省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建设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按照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要求,聚焦公共基础设施畅通、农村人居环境宜居、基本公共服务便利,依托全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指标和往村覆盖、往户延伸性指标为重点,以村为单位采集信息建档立卡,精准掌握乡村建设任务需求和工程量,为各地方、各部门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提供数据支持。

2022年10月启动信息采集。2023年2月15日,完成首次信息采集工作,基本摸清农村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底数,全镇乡村建设信息全部录入全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到2025年,全镇乡村建设信息化进一步优化完善,成为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信息采集。主要采集行政村、农户两类对象乡村建设相关信息。行政村主要采集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指标。农户主要采集户主信息和到户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指标。

(二)成效监测。依托全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对乡村建设行动专项任务进展情况、各地乡村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监测。专项任务监测方面,主要对农村道路畅通、防汛抗旱供水保障、清洁能源建设、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等专项建设情况进行监测。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监测方面,主要对各地村庄规划编制及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效进行监测。

(三)数据分析。依托全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数据,定期开展乡村建设情况分析,评价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实现情况,研判乡村建设专项任务推进态势,及时发现乡村建设行动实施薄弱环节、滞后地区,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向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反馈情况,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督导调度,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提高乡村建设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

三、数据信息采集安排

(一)细化工作方案。9月30日前,制定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全镇所有村开展培训。10月10日前,所有村成立工作组,制定出工作方案,部署信息采集工作。

(二)信息采集录入。10月10日起,包片领导牵头,组织村支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信息采集。11月10日起,各市(州)根据本地数据采集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申请,开放信息系统相关功能,组织开展信息录入工作。信息录入工作截至2023年2月10日24时。

(三)工作调度督导。12月10日起,按周对各地乡村建设监测数据录入工作进行调度。同时,针对信息采集工作进度、数据质量等问题开展督导,指导基层开展信息录入,及时解决发现问题。

(四)数据质量分析。2023年2月1日起,开展乡村建设监测数据质量分析,编制乡村建设监测数据质量报告。结合梳理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向各乡镇反馈,推进问题整改,提高数据质量。

(五)完成数据采集。2023年2月20日24时,关闭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相关功能,完成2022年度数据采集工作。

(六)开展建设评价。镇乡村振兴办对本地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数据开展深入分析,对乡村建设各专项任务进展情况、各地方进展情况、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实现情况等进行评价。各乡镇于2023年2月20日前上报乡村建设数据信息分析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刻认识建设全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的重要意义,按照“镇负总责、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特别是村主体责任。包片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镇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具体抓。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采集任务。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局将组织开展实地调研,督促指导推进工作。

(二)确保应采尽采。各地要对辖区内全覆盖开展乡村建设信息数据采集,确保辖区内农户信息应采尽采。对于明确的两类可以不采集数据的情况,必须报区乡村振兴局审定。对于“基本城镇化、城市化的村庄,基本无人居住即将荒废的村庄,已纳入撤并范围的村庄,主要在城镇、城市居住的农民”四类对象可不采集,具体情况报区乡村振兴局确定。

(三)确保数据质量。镇乡村振兴办要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平台建设的重要任务,紧盯数据采集录入中的各个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分析问题数据,进行数据核验,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减轻基层负担。镇乡村振兴办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要做好工作统筹,用好信息化手段,把需要进村入户开展的工作进行整合,统一部署,集中开展,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五)统一操作平台。各村必须统一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开展数据录入。严禁在其他信息系统中录入数据后,再导入全国信息系统中。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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