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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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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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翠办发〔2022150


各社区居委会:

防止鼠类传播疾病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卫工作的实施意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达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灭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区爱卫会决定在全区统一开展2022年秋季灭鼠活动,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各社区居委会及辖区各单位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季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灭鼠范围

        各社区居委会、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居民楼院、公共区域、企事业单位、城郊接合部、城中村、农户院坝、阴阳沟、建筑工地、楼院结合部、绿化带、公厕、垃圾场站、下水道。

二、灭鼠时间

2022928102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灭鼠前的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9281011日)

各社区完成灭鼠前调查摸底,制定灭鼠方案,组织灭鼠队伍,培训投人员,对辖区内所需灭鼠毒饵进行统计;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鼠类的危害、灭鼠的重要性、灭鼠的方法和除四害的相关法规,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灭鼠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投药阶段(10121014日)

投药灭鼠毒饵时间:各社区统一投放灭鼠毒饵的时间为20201013日17:00整。

投药时间:202210121700,各社区居委会区域内的所有需购药单位,按照所需毒饵的数量,20221011日前区消杀站购买灭鼠毒饵。购药地点为区消杀站(达川区健康巷395号,民康医院与137地质队之间巷道内前行30米左右)购买灭鼠毒饵,严禁购买毒鼠强,严防人畜中毒事件。

督查补投阶段(10171022日)。各社区居委会要组织力量对季灭鼠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未投药,投药数量不足或投药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及时令其改正并补投。

        第三阶段:技术措施

        (一)药物和效果

灭鼠药物选用慢性抗凝血剂药物,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急性剧毒鼠药。市内按照每12平方米100克,采用多次饱和投饵法。达到效果是:室内鼠密度粉剂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不超过5%;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注意事项

投放鼠药期间要收藏好各种食物,断绝老鼠的食物来源。在灭鼠过程中要确保安全圈养家禽家畜,看护好小孩,防止人畜中毒事故的发生。各单位投放鼠药3—4天后,投药人员要注意观察灭鼠效果,发现死鼠及时收集深埋或焚烧。

三、灭鼠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灭鼠工作关系群众健康,也是卫生城市创建的重要工作,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灭鼠防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科学灭鼠。灭鼠工作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投放、统一检查,确保灭鼠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灭鼠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保障经费落实。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

​灭鼠工作面宽量大,务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社区负责灭鼠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辖区内灭鼠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要深入开展防鼠、灭鼠和鼠传播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病意识;要积极配合辖区爱卫办的灭鼠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的灭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力争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

(三)标本兼治,确保效果

灭鼠工作要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原则,紧密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改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卫生管理,清除卫生死角,消除老鼠的孳生地。要按照不漏单位、不漏住户、不漏房间、不漏环境、不漏公共地段(区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统一投放灭鼠毒饵,标本兼治,确保灭鼠工作收到实效。

(四)加强督查,确保安全

       各社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鼠药市场的规范整治力度,禁止使用毒鼠强等剧毒灭鼠药,防止人畜中毒事件发生;餐饮、食品等重点单位的加工制作、销售场所和各类食品、粮食等仓储场所要高度重视灭鼠毒饵投放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凡不按规定购买合格鼠药、发生剧毒急性鼠药中毒情况的要追究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工作不力或拒不参加灭鼠活动或限期整改不到位,影响统一灭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批评曝光,将按照《达州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希望各社区居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春季灭鼠工作落实到实处。街道办事处将对行动较差、拒不参加灭鼠活动或未按照要求完成灭鼠任务的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春季灭鼠工作纳入五治工程考核。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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