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党的二十大期间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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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应急委办〔202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应急委、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做好应急准备,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灾害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认真做好国庆节、党的二十大期间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不折不扣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守住底线、责任到人、小心翼翼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全区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国庆佳节,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十五条硬措施的学习宣贯,对标十五条硬措施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立足解决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形成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硬措施并严格实施。持续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地。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强化基础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现场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无死角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对照《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检查内容,突出易引发重大事故的环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紧盯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曝光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薄弱部位和环节驻点督导,严防出现盲区和漏洞,确保安全稳定。

(三)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部署,严格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巩固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总结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进行建章立制,切实建立健全一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制度层面进行查漏补缺,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再梳理,对已不适用的全面进行修订完善。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风险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四)突出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各地各部门要深入研判当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深刻汲取“3 f 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和湖南长沙“4 f 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煤矿。要深入开展煤矿每日风险分析研判,建立风险预警闭环处理机制,提升煤矿安全风险研判管控水平。强化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等灾害治理,实施“一矿一策”灾害治理工程。开展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采取“听、问、查、考”等方式,深入查找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培训要求,强化从业人员素质,为更好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保证。强化煤矿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管措施落实,督促煤矿按照设计及安全、质量、工期进行建设,坚决防止非法违法和以建设为名组织生产。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运用行政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严厉打击“六假六超三瞒三不”非法违法行为。

2.非煤矿山。要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质量关。严格推进地下矿山落实顶板分级分类管理,严禁随意采取不支护措施管理顶板。严厉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等行为。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查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防汛度汛工作机制,及时会商研判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特别是有暴雨以上预警或其它紧急情况时,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坚决果断撤人。深刻汲取省内外典型水害事故教训,坚决防止“冒顶片帮、淹井透水”等事故发生。加强民爆物品、动火作业、撬毛作业和通风安全管理,严防隐患问题演变成安全事故。

3.危险化学品。要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理。严格检查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情况,落实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规定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制度情况,重点排查安全附件、安全联锁、GDS系统等是否处于适用状态,生产、储存装置工艺指标是否正常,确保氯气、氨气等安全阀出口接入吸收装置、事故应急池处于适用状态,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的配备和存放符合要求。严禁危险化学品仓库违法违规堆存而堵塞疏散通道,确认企业建立完善危化品泄漏、汛期等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安全巡查,完善应急措施。

4.烟花爆竹。要深化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禁止在禁燃禁放区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持续深入整治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存储以及零售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始终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交通运输。要深入开展道路客货运突出违法违规问题整治行动,突出班线客运、超长客运、农村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及驾驶员适任关,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监管。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车辆例检、出站检查和实名售检票等相关制度。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做好大客流风险管控工作。加大上路执勤执法力度,重点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车辆和农村道路交通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农村地区通行车辆无牌无证、货车和拖拉机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把船舶技术状况关及船员适任关,严格落实“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行动”、水情传递、恶劣天气禁限航等规章制度。强化赶场渡、学生渡、风景旅游区等水域的巡航巡查力度。加强客渡船、旅游船、涉砂船、餐饮囤船等船舶锚泊停靠和值守人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一船一策”,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在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及县乡公路沿线特别是通往景区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排除险情。加强“两区三厂”隐患排查治理,集中力量整治在建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常识性误操作和习惯性违章行为。

6.建筑施工。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格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等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违法改建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着力落实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重点做好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定期检查、检测和维保等工作。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突出源头治理,强化违法违规建设审批清查,坚决遏制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规范物业企业安全管理行为,严格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加强高处坠落事故预防。强化供排水及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运行维护安全。

7.城镇燃气。要深刻汲取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餐饮、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院、酒店、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餐饮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等隐患,着力解决城镇燃气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液化气站安全检查,坚决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推进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严查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开展燃气具及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质量和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宣传。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值班值守等工作。

8.旅游安全。要督促旅游景区做好地灾防治、食品卫生、特种设备、消防等安全工作,重点整治游船、缆车、索道、玻璃栈道、观光车辆、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坚决关停检测不合格、维保不到位的设施设备和运营项目,带有危险性的游乐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严格控制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督促旅行社落实“五不租”制度,规范签订租车协议,重点整治旅行社向未取得旅游客运经营许可的运输企业租用旅游客运汽车。

9.工业。要突出临山、临边等重点地段工业企业的巡查,督促防内涝、防雷击、防触电、防老旧厂房垮塌、防墙体倒塌、防危险物料被淹流失、防次生灾害等措施的落实。重点检查基坑、塔吊、围挡墙、电力线、临建设施、高炉、转炉、煤气发生炉、液氨罐、物料仓库及堆场等部位。摸清厂区的地质情况和历年最高洪水位,对在暴雨洪涝情况下可能面临的地基松软、地质塌陷、山体滑坡、泥石流冲击、洪水淹没、雷击等情况有所预判,针对性地采取筑坝、加固、削坡、填充或人员转移等防范措施,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重点做好汛期安全监控,落实看守防范措施。人员密集作业企业要重点完善防汛疏散预案,严防各类险情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强化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进行作业。

10.商贸流通。要整治辖区公路货运场站、物流仓储企业、场站内运输车辆及装卸过程安全管控和商贸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应急设施配备不足等问题。整治仓储物流区域内违规使用电气焊和明火作业、储存物品未分类分堆限额存放、堆放物品不满足安全间距要求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储运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排查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的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等隐患。

11.消防。要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公众聚集场所、旅游景点、生产仓储、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从严整治“三合一”场所和“多合一”场所,强化密室逃脱、剧本杀、储能电站等新业态的监管,强化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和关键设施的安全检查,尤其是安全警示标识、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点查处违规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建筑外墙外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统筹治理农村地区火灾隐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农村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开展居民自建房“小火亡人”治理,持续开展群租房、“多合一”、连片村寨整治,预防和减少火灾亡人事故发生。

12.特种设备。要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突出旅游景区、大型综合体、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和检验“两站”、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建材和印染企业、学校和科研机构实验室,重点整治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电梯、快开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实现动态清零。深入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筛查,严厉查处超期未检、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设备定期检验率,确保应检尽检,提高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以气瓶充装、检验单位为重点,依法查处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充装单位,加大力度清理未消除使用功能的报废气瓶,严厉打击充装、检验等环节违法行为。

13.自建房。要全覆盖开展农村房屋、城市自建房、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和既有的公共建筑等风险隐患排查,突出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加层、改扩建、改变用途、审批造假等整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擅自施工和装修、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审批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整治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

14.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校园、卫生、电力、农业农村、水电站、民爆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五)切实加强自然灾害防范。防汛方面,要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 f 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压紧压实防汛抗旱责任,及时修订完善方案预案,加强洪水监测预报预警,强化风险动态研判会商,深入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装备,提前组织群众做好转移避险。防地质灾害方面,要加强自然资源、气象、应急等部门协同配合,密切监测地质灾害及次生、衍生隐患点,扎实做好排危除险和人员撤离等防范工作,防止发生山体滑坡灾害。防森林火灾方面,要健全森林防火、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和应对极端条件下森林火灾专项预案。做好进山入林安全检查、林区巡逻巡查等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林区火源管控,抓实烧荒、野炊、上坟烧纸、燃放爆竹、林区吸烟等行为管控措施,确保火源不入林、火种不上山。落实监测预警、预案演练、物资储备等应急准备保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打早打小打了”。

(六)持续抓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要深入开展“护安2022”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执法,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依规严处重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逐项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通过采取停工撤人、停产停业、关闭整顿等措施,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守法经营。

(七)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从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闭幕,区安办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工作,要下沉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驻点督导,盯紧看牢,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区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做好迎接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和省、市安全生产督查准备。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造成恶劣影响事故灾害的,要坚决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追责。

(八)扎实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及时备齐备足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以万全准备防范万一事故。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安全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调配力量靠前驻防、前置备勤,一旦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出动、高效应对。严格落实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主体、范围、内容和时限,坚持首报要快、核报要准、终报要全,确保信息报送准确规范,灾害事故及时妥善处置,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精心、精细、精致”的工作作风,高位部署、统筹推进,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预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倒排工期、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密切协同配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加强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四)加强督促检查。区安办将各地各部门在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考核重点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推动各项责任措施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有效防控重大风险,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联系电话:2680772,电子邮箱:dcab2680772@163.com



                                  达州市达川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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