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示范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达县县委、达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的决定》(达委发[2007]33号)文件精神,夯实乡镇基层科技工作基础,积极争创县级科技进步先进乡镇。经达县科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64个乡镇中确定南外等13个乡镇为全县科技示范乡镇。现将加强科技示范乡镇建设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一、健全工作机构 明确职责分工
各科技示范乡镇要明确科技工作的分管领导,建立科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的职责要明确。科技领导小组每季度研究科技工作专题会议不得少于两次,有会议记录。及时了解科技工作动态,抓好“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积极贯彻实施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督促本乡镇各项科技工作的开展。有专(兼)职的科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乡镇的日常科技工作。
二、落实配套物质 创造工作条件
各科技示范乡镇要设立科技办公室,办公室建设要规范化。做到:两簿三册五有三上墙。两簿:“科技工作会议记录簿”、“科技咨询登记簿”;三册:“科技领导小组花名册”、“科技大户和科技示范户花名册”、“村社科技联络员花名册”;五有:有电脑、有牌子、有办公桌椅、有资料柜、有科技工作专项经费(建议一年不少于2万元);三上墙:“科技副乡镇长职责”、“科技联络员职责”和“科技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三项内容上墙。
三、打造科技亮点 凸显科技成效
各科技示范乡镇要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对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实用价值高(符合科学规律、本乡具备实施条件、能满足社会需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及时在所属辖区内推广应用。各乡镇要利用本地自然资源优势,科技人才优势,打造科技工作的亮点。要制定出当年工作计划及未来五年的科技工作规划。建立、完善科技工作的考核奖励办法,激励本乡镇土专家、田秀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党政主要领导要挂包本乡镇的重大科技项目,并对项目实施作好协调服务。建立和完善基层科技管理服务网络,在村、社确立一名科技工作具体联系人,以确保上级科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要根据地方产业特色,建立不同类型的科技工作示范村。与此同时还要抓好科技项目申报、专利申请、成果申报、科普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建立科技示范乡镇,是新形势下县委、县政府领导对科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请各乡镇一定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促进乡镇科技工作又快又好的发展,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乡镇经济的大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