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三里坪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三里坪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 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三里坪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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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三街办发〔202277


各村(居)委会

  为有序推进全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三里坪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三里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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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里坪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按照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观念,在5月份紧急开展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针对经营性自建房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即查即纠、严查严处,坚决防范群体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对辖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无死角的全面排查整治。

  1.排查范围

  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作经营场所、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

  2.排查重点

  (1)重点场所用于旅馆、饭店、网吧、教育培训、小饭桌、学生校外自主租住、商贸企业经营、养老机构、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医疗卫生机构、体育健身、工程项目施工人员集中租住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性自建房。

  (2)重点房屋3层及以上、违规改建扩建、住宅改门店、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群体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

  3.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排查经营性自建房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房屋用途、土地性质、所在区域、建筑层数及面积、建造年代、设计建造方式、结构类型等。

  (2)房屋安全情况。选址安全,主要排查经营性自建房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结构安全,主要排查自建房是否有设计图纸,设计图纸是否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是否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或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建设,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安全,主要排查经营性自建房是否存在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挂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存在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经营性自建房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

  (3)经营场所安全情况。排查相关经营许可手续情况,房屋安全鉴定情况,以及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情况。

  (4)房屋合法合规情况。排查经营性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违规改扩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违法审批等情况。

  4.排查方式

  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和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一户一档”“一房一档,录入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漏一处。

  (二)开展房屋鉴定

  对初步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房屋,督促产权人(使用人)选择具备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对所使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房屋安全鉴定,精准查找隐患部位,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出具合法、真实、整体性的鉴定报告。

  (三)精准建立台账

  建立百日行动工作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照清单要求按期完成整治。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完成后,上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实行销号管理,验收一户,销号一户。

  (四)及时消除隐患

  对存在风险隐患的重点经营性自建房,要果断采取措施,同步开展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1.对排查初判存在坍塌风险、重大火灾风险等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明确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现场排险处置,确保不住人、不营业、不使用,并交由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未按要求清人、停用、封房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强制执行。

   2.对排查发现未取得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擅自建房,未按照许可规定建房,违规加层、改扩建、住宅改门店、改变承重结构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的,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置。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部分,依法予以拆除。

  3.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置。对违法建筑内的违规经营活动,坚决依法予以停业整顿。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社区明确专人负责,推动工作落实;履行网格化落实的责任,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整治台账,督促落实整治;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自觉遵守房屋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对照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二)强化督导检查街道社区管理办每周督查,对工作不落实、业务不规范的,及时督促整改纠正;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周报告制度,确定专人作为联络员,每周五下班前向三里坪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报送百日行动周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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