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 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 转发《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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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民发〔2022〕9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达州市民政局、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达州市中医药局《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达市民发〔2022〕7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健全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推进力度

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居〉公共卫生委)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加强村(居)公共卫生委建设纳入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抓紧制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具体措施,确保按照上级要求实现全区所有村(社区)全覆盖。各地要按时保质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https://zqsq.mca.gov.cn)填报当地公共卫生委员会相关数据和内容。

二、健全工作机制,做好队伍组建

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加强村(居)委员会组织体系建设,密切村(居)公共卫生委与村(居)民群众联系。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加强村(居)公共卫生委能力建设,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效能。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村(居)公共卫生委建设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村(社区)党组织要强化对村(居)公共卫生委建设的领导,强化对人选的把关作用。

三、加大保障力度,推动高效运行

各地要压实责任,强化对村(居)公共卫生委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的支持,统筹好各级各部门投入村(社区)符合条件的资金,落实应急和防疫物资储备,加大对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指导村(社区)做好相关应急和疫情防控预案,确保村(居)公共卫生委高效运行,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各地村(居)公共卫生委建设、培训、运行等工作情况,请于9月15日前分别报送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

  

                             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      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6日

达川民发〔2022〕93号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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