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委发〔2022〕72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现将《关于迅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问题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
关于迅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迅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问题整改的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渡市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抓严抓实问题整改和措施要求,坚决确保问题一改到底、见底清零,举一反三做好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大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问题整改
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第六组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后,涉及我镇的共性问题如下。
(一)安全发展理念还需进一步树牢
1.一些领导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理解不深入、结合实践不紧密,没有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有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不清楚本辖区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认识还有差距。
整改措施:
一是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教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纳入村(社区)、镇级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持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是大力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各村(社区)、镇级单位布置安全宣传标语、横幅,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制作发放安全生产和安全常识小册子,集中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视频,充分利用微信群、村广播、书屋宣讲等渠道,积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三是要定期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听取群众关于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牵头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责任单位:党建办、镇应急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2.有的领导在统筹发展和安全方面有待加强,没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出现的新风险、新挑战进行有效的统筹协调,更多是强调“千篇一律”的内容或者采取“大同小异”的措施,针对性不强。
整改措施:
一是细化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及时组织制定村(社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加强对村(社区)内的督导检查。各村(社区)、镇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上级政府和党委会议的要求,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管用办法。其他领导干部各司其职、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
二是健全完善安委会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安委会全体成员会
议,每2个月不少于1次。组织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健全安全风险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强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是理顺消防安全议事协调的运行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发挥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作用。
牵头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
整改时限:2022年8月31日
(二)责任落实还需进一步压紧压实
3.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自建房检查中发现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牵头抓总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一些存在隐患的老旧房屋,整治主体不明确,整治时间不明确,整治方式不明确,不想管的现象较为突出。
整改措施:
一是持续加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将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纳入2022年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的重要内容,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
二是镇规建办要牵头全面梳理隐患房屋整改困难的原因,有效解决整治主体不明确和整治时间不明确,整治方式不明确,不想管等问题,落实房屋安全排查整治责任主体。
三是严格落实D级危房不住人;鉴定为C级以上危房的,要进行安全监测,采取维修加固等措施,确保房屋具备安全条件后方可入住。
牵头单位:各村(社区)、镇规建办
责任单位:镇规建办
整改时限:2022年8月31日
4.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政府检查依赖性强,被动整改的情况比较普遍。
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企业负责人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保证群众的安全生产。
二是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要求,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最小工作单元。
三是各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各社开展自查自纠自报,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牵头单位:镇应急办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
整改时限:2022年8月31日
(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仍需巩固提升
5.在消防领域,由于农村人口流失严重、劳动力缺乏、天气干旱、温度较高、消防意识淡薄、资金缺乏等因素导致消防安全责任不清、安全交底不全、培训演练不实、设施设备不完好。
整改措施:
一是健全责任链条。对照《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和火灾风险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列出清单、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形成闭环。
二是加强安全管控。深入开展达标建设“回头看”行动,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巩固达标建设成效。
三是加强联合监管。要会同商务、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文体旅游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对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盯住火源、电源、气源等致灾因素,以及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推动常态化治理落地见效。
四是加强科技运用。深度运用“微消防”管理系统,打造手机端消防系统延伸触角,实现各项预警数据共享,及时高效处理消防安全隐患,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智能化、可视化、痕迹化。
牵头单位:渡市派出所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
6.在燃气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慢,四川省仍有61项重大隐患尚未完成整改,现有管道建设年限在20年以上的里程数近1.5公里,居全国第一位;违章占压点1724处,居全国第三位,处于容易出现破损泄露的集中爆发期。部分燃气企业通过代管协议暂时解决了不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问题,但安全管理水平没有得到本质提高,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整改措施:
一是迅速督促整改涉及我镇的隐患,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区安办。
二是按职责分工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分类施策、专项治理。
三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立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安全监管人员配合、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四是完善燃气泄漏等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实战演练,提升燃气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牵头单位:镇规建办
责任单位:镇规建办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
7.在能源领域,电力安全管理属地监管责任缺失。
整改措施:
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管理的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最小工作单元,实现用清单管人管事管住风险。
牵头单位:镇应急办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
(四)安全监管执法质量有待提高
8.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镇应急办、各村(社区)围绕燃气、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决不能浮在表面、流于形式。
二是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理直气壮,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
放,敢于动真碰硬,督促群众彻底整改,不得选择性执法,不能宽松软、走过场。
三是镇应急办要结合辖区风险特点开展专题讲座,提高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
牵头单位:镇应急办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9.“重检查轻执法”的问题亟需解决。四川省目前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比例仅为35.1%。部分地区基层派出所与消防救援机构在基层消防检查中行驶行政处罚权边界不清、力度减弱。
整改措施:
一是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要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敢于动真碰硬,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不得选择性执法,不能宽松软、走过场。
二是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惩戒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决定实施行政处罚的,及时向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有关信息,对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对象,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行刑衔接”,严格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责任追究。
三是加大燃气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整治燃气经营企业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人员队伍建设不规范、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建立并落实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升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比例。
牵头单位:镇规建办
责任单位:镇规建办
整改时限:2022年8月31日
10.监管执法未进行闭环管理。
整改措施:
镇应急办要进一步强化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责任落实,加大已发现问题隐患整治“回头看”。
牵头单位:镇应急办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基础能力建设还有差距
11.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装备配备等与现阶段艰巨的安全监管任务不相匹配,安办实体化运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仅有10%的村(社区)设置了村建建设管理人员,且大部分是临时指派、一人多岗,无法满足监管需要。
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2〕5号)有关要求,配齐建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加强专业执法人员培训,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为安全监管人员提供条件、保障经费,给予补助。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矿山、电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培训。
三是加快落实村级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统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地落实。
四是配备配齐村建建设管理人员,全面提升村建建设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2年8月31日
12.基层消防建设有欠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部分单位装备建设的欠账现象比较突出。目前四川省尚有67个县级行政区划和开发区没有建立消防救援团队,仅有小部分接受专门培训。
整改措施:全面梳理各自辖区内装备建设的欠账情况,针对性建齐补强。依法依规建立消防救援团队和制定应急方案,并进行演练。
牵头单位:镇应急办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
整改时限:2022年8月31日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整改方案(即日起至2022年8月5日)。各村(社区)要迅速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反馈问题及本地安全监管实际,认真开展工作。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2年8月1至8月31日)。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事项,应研究制定可行方案,按轻重缓急分步推进,绝不能久拖不决。对一些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全面梳理总结整改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要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将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牵头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到岗到人;要亲自过问协调、亲自督办落实,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办落实,严肃追责问责。镇应急办将把各村(社区)整改情况作为督导巡查的重要内容,并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对整改方案不实不细、整改措施和责任不落实、整改进度缓慢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整改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从严从重追究有关村(社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注重举一反三,全面总结提高。各村(社区)要对照考核巡查反馈问题全面自查自改,对发现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并推动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要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我省的实施意见落地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