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月江街道太平村7组王家湾梁上崩塌抢险救灾(排危除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达川区发改局
发布日期: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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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发改固审〔2022〕175号

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复<达川区明月江街道太平村7组王家湾梁上崩塌抢险救灾(排危除险)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达川自然资〔2022〕31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达川区明月江街道太平村7组王家湾梁上崩塌抢险救灾(排危除险)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达川区明月江街道太平村7组王家湾梁上崩塌抢险救灾(排危除险)项目。

二、项目地址:达川区明月江街道太平村7组。

三、项目业主: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人工清除危岩体及崩塌堆积体202立方米及石方外运,安全防护格栅等;坡面整理405平方米,主动防护网405平方米及土石方外运等。

五、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7.62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建设工期:1个月。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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