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管村司法所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达川区发改局
发布日期:2022-08-18
点击数:

达川发改固审〔2022〕170号

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定<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管村司法所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达川司〔2022〕3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管村司法所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管村司法所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址: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下街133号。

三、项目业主: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将原管村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业务用房改建成司法业务用房;将原有地面铺装、墙面、门窗等拆除,重新铺玻化砖约193.38平方米,墙面白色乳胶漆饰面569.95平方米,顶棚吊顶193.38平方米,重新安装门窗等,办公楼外墙重新饰面,安装司法行政宣传门头。

五、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23.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5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