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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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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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情况

  (一)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

  达州市达川区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涉及18个农民合作社,补助资金280万元。

  财政补助资金为30万元的示范社共有5个,(共计150万元):1.达州市华生养殖专业合作社(国家级);2.达县鸿源种植专业合作社(国家级);3.达州市达川区青包山种植专业合作社(国家级);4.达川区鼎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省级);5.达州市达川区大雁蔬菜专业合作社(省级)。

  财政补助资金为10万元的示范社共有13个,(共计130万元):1.达州市达川区小港药材专业合作社(省级);2.达川区红太阳养殖专业合作社(省级);3.达州市达川区良源种植专业合作社(市级);4.达州市宏山种植业专业合作社(市级);5.达州市达川区九福青花椒种植专业合作社(市级);6.达州市达川区智德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市级);7.达州市新龙湾种植专业合作社(市级);8.达州市鼎泰种植专业合作社(区级);9.达州市达川区赖巴石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区级);10.达州市迪跃种植专业合作社(区级);11.达州市达川区红巾同心种植专业合作社(区级);12.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仙禹山生态养鸡专业合作社(区级);13.达州市星成种植专业合作社(区级)

  项目建设时间为2021年8月-12月,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无变更,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项目

  2021年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项目50万

  1.人才培训。合作社理事长、骨干人员培训460人次,100元/人,计4.6万元;财务人员培训200人次,100元/人,计2万元

  2.规范财务管理。购买电脑30台,每台5000元,共计15万元;购买财务软件使用权(每家3年)60家,每家900元,共计5.4万元。

  3.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制作成员证17500本,每本20元,共3.5万元;制作标识标牌60个,每个800元,共4.8万元;制作大型标牌3个,每个9000元,共2.7万元;制度上墙200家,每家500元,共计10万元;四项台账管理200家,每家100元,共计2万元。

  项目建设时间为2021年8月-12月,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无变更,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经现场评价和资料查阅,项目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一致,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无变更,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时间完成节点在项目建设期限内。

  三、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项目完工后,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自查,进行整改和完善。经整改完善、复查验收合格后,报请区级验收。区农业、财政等部门组织开展区级验收。验收中,一是坚持逐级验收,多级把关;二是邀请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提高监督力度;三是进行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区级验收后,及时开展项目总结。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同时完善搜集、整理项目建设资料,立档归案,建立项目信息库,为迎接上级验收做好准备。

  为实施好此项目。是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场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是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对实施主体职责、建设内容、补助标准、项目验收,进行了全程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项目建设主体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自评得分100分。

  四、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

  达川区属于农业大区,通过实施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产品质量等管理更加规范,农资供应、农机服务、技术辅导、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政策咨询等服务机制更加健全,生产扶持、金融保险、社会服务用水用电用地等政策措施更加完善,不断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水平,建立以农民合作社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实现我区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加健全,生产扶持、金融保险、社会服务用水用电用地等政策措施更加完善,不断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水平,建立以农民合作社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实现我区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项目实施

  项目资金下达相关实施单位后,均及时进行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和要求实行区级报账制。是落实任务,把建设项目、建设面积、建设任务逐一是落实到地块,做到有据可查;二是落实措施,针对不同项目区和建设任务,明确不同的建设措施,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三是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专人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进行项目资金跟踪审计,保证项目资金安全。项目资金实行区级报账制,根据批复的项目计划,对资金的投入拨出进行核算。

  (三)项目绩效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总投资438.02万元,其中下达2021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33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108.02万元。2021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际到位330万元。资金使用方向符合相关规定、与任务清单一致。

  2.资金使用。目前已使用项目资金33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该项目实施,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改善了合作社生产条件,农业机械大量投入和使用,将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大大降低了农资和产品的搬运等农业生产成本,降低了洪涝和旱灾带来的风险,特别是种植品种进一步优化和规模化经营,农场种植的品种品质将进一步提升,产量将进一步提高,合作社将全面实行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由于品质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其销售价格将会上扬,最终收益将大大增加。通过实施该项目,将推进合作社向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迈进,促进标准化生产,有利于农业机械作业,实现农业生产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土地流转;有利于农机与农艺融合,推进我区主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有效地减轻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强度,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使用农业机械对土地的精耕细作和绿色防控,可以有效地减少化肥的和农药跑冒损失和挥发,降低对空气的污染,为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创造了条件。项目的实施将带动农场周边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致富。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本村及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民增收致富。项目实施后带动解决农村剩余劳力,带动当地农民共同致富,真正起到助农增收作用。该项目实施,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可延长产业链,带动加工业、运输业、服务业、专合社的兴旺发展,形成一、二、三产业互动,基地、专合社、农户合作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建设成本增加较快。由于水泥、砂、石籽等建筑材料价格增长较快,原先计划的资金投入大大增加。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资金较小,建设规模和影响力较小。

  (二)缺乏劳动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比较缺乏,在规模采用农用机械在山地丘陵还是困难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要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争创省级、国家级著名商标。

  (二)要从资金扶持、市场培育、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指导,加强信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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