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资金(无害化处理)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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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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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达市财农〔2021540号文件,共下达我区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及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无害化处理)67.1637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病死猪处理与监督确认

  2020年全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严格按照《川农业函2015510号》《达川牧发〔2016〕11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养殖场(户)发现病死猪时,及时向所在地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报告,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和财政所及时指派工作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监督处理、确认。

  1.清点病死猪数量,对每头病死猪进行拍照,要求照片一律执行头左尾右并用油漆涂刷编号的正面模式,其它方式不予认可。

  2.监督养殖场(户)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以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其无害化处理过程要拍照或拍摄监控视频,并填写《达州市达川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由养殖场(户)业主(或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双方签字确认。

  3.如发现生猪死亡率超过饲养量5%(散养户以乡为单位计算)以及一个养殖场(户或者小区)发生异常死亡(即:1天内死亡生猪10头以上或一周内死亡生猪30头以上)的,应及时报告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立即派员现场核查、监督处理(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即派员现场诊断病因,确诊或疑似为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处置,如诊断为非重大动物疫病的,就相关情况单独作出书面说明。

  (二)材料申报与审核

  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于每月25日前将本(镇)当月的无害化处理数据上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如有应当单独作出书面说明情况的,一并上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及时进行当月全区养殖环节的病死猪情况材料初核、统计汇总,并于每月28日前将当月无害化处理数据交区畜牧食品局核查;区畜牧食品局由畜产品安全监管股牵头组织抽查审核后,再上报市农业局。

  (三)补助金费拨付

  我区20203月1日20212月28日养殖环节病死猪9202头,无害化处理9202头,做到了无害化处理率100%。兑付补助资金67.1637万元。补助资金逐级下拨到区农业农村局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审核、报送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通过“一卡通”、“一折通”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散养户。

  三、绩效评价

  病死猪补助政策的落实,确保了养殖户的利益和防止了动物疫病的传播流行。2021年全区无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通过对受益群体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100%。有效减轻了环境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减少了餐桌污染,降低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四、问题及建议

  省级资金和地方经费按时足额到位,确保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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