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川区统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切实履行政府统计职能,拟订本区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审批各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指导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2.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指导乡镇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3.组织并牵头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各种专项调查。
4.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行业和能源、环境、投资、人口、科技、居民收入、社会发展等领域的统计调查。
5.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
6.牵头整理和提供全区资源、环境、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资源、环境、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开展统计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参与调查和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承办上级批转的统计违法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区级统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工作;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执法监督。
8.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强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9.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及统计大数据应用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组织制订乡镇(街道)、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街道)、部门开展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承担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1.承担省、市统计局及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所布置下达的定期和不定期调查工作任务;负责区委、区政府布置和交办的有关社情民意的各项调查工作;收集社会动态、舆情信息,重点了解人民群众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认知和反映,及时反馈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归纳、分析和系统化社情民意调查资料,打造咨询平台。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达川区统计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指标监测,科学反映全区经济发展。积极应对中美贸易战和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认真研判分析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加大对各行业发展情况监测,真实科学反映全区经济发展情况,确保全区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努力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2021年的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力争9.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0%、力争13.0%,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0%、力争11.0%,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0%、力争1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0%、力争12.0%,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相协调,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0%、9.5%,力争9.5%、10.5%。同时,积极督促和配合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抓实“四上一新企业”升规入统工作,积极做大在库企业总数,提升入库企业质量。
二是抓业务工作,不断推动统计改革发展。做好各专业月报、季报、年报联网直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的原则,各专业要结合四上企业、乡镇(街道)、项目现场,主动与相关部门联合,全年开展不少于两次培训会,并适时邀请邀省局、市局专家传道授业,对薄弱专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指导,提高业务人员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统计改革发展。
三是抓民意调查,不断延伸统计服务职能。在做好“七人普”工作和日常统计调查工作的前提下,全力做好“社情民意”调查。统筹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部门行风政风、“12340”热线电话、“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三树三创”专项活动成效测评和各类调查工作。
四是抓依法治统,努力确保数据真实科学。坚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严守统计工作“四条红线”。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形成依法统计浓厚氛围。抓住GDP统一核算试点改革核心,组织各股室专业人员认真研究工业、投资、社消零等指标考核评分办法,有针对性弥补我区相关指标考核中的短板和不足,科学准确反映好全区经济发展状况。
五是抓乡村振兴,拓宽致富渠筑牢返贫栅。加大对虎让乡庙垭村和玉皇村党建工作指导,充分激发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配合相关部门搞好乡村振兴监测工作的同时,抓住乡村振兴的契机,继续帮扶贫困村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专业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收入。侧重智力扶贫,激活帮扶对象的自我“造血”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出现虚脱和返贫现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川区统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是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之一。局机关机构设置为 “一室五股”,即:办公室(增挂行政审批股牌子)、综合核算股、工交投资股、商贸股、农村经济股(增挂乡镇管理办公室牌子)、执法监督股(对外挂达州市达川区统计执法大队牌子)。下辖3个事业单位:达州市达川区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达州市达川区普查中心(增挂达川区大数据中心牌子)、达州市达川区能源环境统计监测中心(增挂达州市达川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牌子);其中,前两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川区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川区统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520.8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9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人员经费,“四上”企业首席统计员人数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川区统计局2021年收入预算520.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0.8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川区统计局2021年支出预算52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35万元,占95.9%;项目支出21.51万元,占4.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川区统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0.8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7.9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人员经费,“四上”企业首席统计员人数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0.8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川区统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0.8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7.9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人员经费,“四上”企业首席统计员人数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63万元,占8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万元,占7.0%;卫生健康支出24.06万元,占4.6%;住房保障支出27.07万元,占5.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12.1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首席统计员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1.5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保证统计网络运行、各项统计业务、各项抽样调查等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6.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4.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7.07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统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9.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3.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川区统计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没有。
达川区统计局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纳入预算。
车改后,我单位没有预算公务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统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统计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达川区统计局及下属城乡经济社会调查队、普查中心等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能源和环境监测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7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31万元,降低26.7%,主要原因是响应号召厉行节约,压减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达川区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达川区统计局现使用车辆1辆,为区车改办统筹配给单位的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达川区统计局2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统计业务、首席统计员工作经费、各项抽样调查等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达川区统计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