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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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简介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整合和建设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合同欺诈、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0.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8.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利执法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重点工作简介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按国家要求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的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依法依授权做好反垄断调查工作。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资源,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制建设,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7.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区市场监管局机关承担。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一级行政预算单位,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编制175人,在职241人,离退休13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004.23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34.7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300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4.2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300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3.23万元,95.64占%;项目支出131万元,占4.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04.2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34.7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4.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4.2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634.7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1.52万元,占79.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45万元,占8.7%;卫生健康支出165.18万元,占5.50%;住房保障支出196.08万元,占6.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商贸事务(20113)行政运行(商贸)(2011301)2020年预算数为12.96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行政运行(市场)(2013801)2020年预算数为2237.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租赁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市场)(2013802)2020年预算数为131万元,主要用于:党建、“12331、12365”平台建设及运行、工商打假人员奖励及案件举报奖、食品安全举报、食品药品抽验、药品应急物资储备、纪检派驻商务局纪检机构纪律审查专项经费、商事制度改革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0年预算数为261.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20年预算数为131.7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20年预算数为33.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0年预算数为196.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04.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50.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23.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相比增加。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车辆增加14台。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轿车17辆、越野车1辆,食品快速检验车1台。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各基层监管所执法执勤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70.2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1085.9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9辆。其中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要求对所有项目设置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详见附表6)。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商贸事务(20113)行政运行(商贸)(2011301):指聘用人员工资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行政运行(市场)(2013801):指市场监督管理日常运行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市场)(2013802):指市场监督管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行政单位医疗保障。

7.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指事业人员医疗保障。

8.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住房公积金支出。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20预算公开附表共13张(区市场监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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