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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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2.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内河港口、航道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规划。组织编制实施城乡客运发展规划,参与城市客运有关设施和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3.承担国家、省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内河港口、岸线、陆域、水域的统一管理工作。

4.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承担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营业性停车场及运输辅助业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交通物流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5.负责全区路政、运政、航政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区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负责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6.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负责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7.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8.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9.根据铁道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要求,参与本区境内铁路建设的规划工作。做好铁路建设中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铁路运输和其他运输方式的联动协调。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10.承担并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我局将牢牢把握“各项工作创一流、多项工作争第一”的工作总基调,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一是配合加快营达高速、达开快速、机场迁建等市重点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征地拆迁等工作,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全面加快省道305线、省道202线建设,力争年底前开工省道204线控制性工程;三是春节前新开工堡子至虎让、铁山南煤矿至木头等县乡道15条138.4公里;四是加快机械化养护站和改造道班房,加快国省干线服务区前期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川区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数19人,事业编制数22人,现有公务员1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遗属1人,下属二级单位达川区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20人,退休人员32人,实际总人数7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固定资产总额404.12万元。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618.42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608.54万元增加了9.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高了标准。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618.42万元,即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8.4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61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42万元,占76.23%;项目支出147万元,占23.7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8.42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了9.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高了标准。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8.42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497.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8.4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了9.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高了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497.74万元,占80.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3万元,占9.69%;卫生健康支出24.78万元,占4.01%;住房保障支出35.97万元,占5.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63.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党建工作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34万元,主要用于:区域内水上视频监控维护费、应急抢险安全经费、安全监管经费、农村公交奖励及应急抢险救援船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9.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6.7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7.99万元,主要用于:达川区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5.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3.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8.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6.46%。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单位已取消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3.74万元,比2018年预算327.34万元增长36.4万元,增长11.12%。主要原因是提高人员工资标准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因车改,无公务用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19年147万元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公路养护(项);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区交运局预算公开(共13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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