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水利局:
根据达市水保[2005]08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县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现状进行了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通过多年的法律法规宣传和监督管理,我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现象已大为改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案件发生率逐年降低;全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日趋良好。
二、随着经济的发展,建设项目逐年增多,我局和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把好审批关,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三、这次调果,所有已建和在建项目,绝大多数都已向我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制定了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予以实施,执行落实情况较好(见附表)。未办理水保方案审批手续的部分建设项目,也正在与我局联系办理。
四、这次调查,仍然发现了一少部分只顾自身利益,不采取有效的水土防治措施,盲目建设造成水土流失的建设项目,我局立即督促相关业主尽快采取预防措施,及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针对目前的现状,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投入,广泛深入宣传,努力营造达县良好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