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元旦、春节”假期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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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处、所、大队、指挥中心: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通知精神,现将2006年“元旦、春节”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12月31日(星期六)、1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1月29日—2月4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9日、30日31日为法定假日,将1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日(星期五),2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8日、2月5日上班。

    为了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特要求如下:

    (一)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防失泄密事件;

    (二)加强队伍管理,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坚守岗位,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要留有1/3的人值班,2/3的人备勤,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请各单位务必于1月23日前将春节值班人员名单报局办公室);

    (三)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力度,杜绝一切事故发生。治安大队要充分掌握一切治安动态,做到早了解、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国保大队要加强对社会稳定的信息收集和汇报;

    (四)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盗窃、抢劫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防范,严厉打击;刑侦及各办案部门要加大对现行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力度,积极开展追逃工作,确保节日平安;

    (五)加强监所管理,强化检查,防止监管场所发生安全事故;

    (六)各科、室、处、所、大队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加强报告制度,工作中遇有情况立即向县局指挥中心报告。每天下午4:30以前向指挥中心报告当天情况,指挥中心在每天下午5:00以前向市局指挥中心报告情况。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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