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安监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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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紧急通知》(达府办函[2005]110号)和《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达府办[2005]147号)精神,扎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各行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县政府决定成立20个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1、水陆交通运输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重点检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开展情况,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对“五不出站”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情况,关键部位的监管情况,客运车辆提前发车、“三超”、“三违”,二轮、三轮摩托车及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客等。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以超速、超员、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货车载人、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及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超车、变更车道不开转向灯等10种严重违法行为为重点,大力整顿路面行车秩序,加强路面监控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水上交通安全重点检查签单发航制落实情况,船舶消防、救生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严查超员、超载及渔船、自用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2、煤矿安全生产。重点检查煤矿“一通三防”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防治12字方针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等,严禁突击生产和超能力生产。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必须坚决停产整顿,对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恢复生产。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和已关闭矿死灰复燃。

    3、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设施是否齐备等,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营业场所,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治理。

    4、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查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和经销烟花爆竹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违法行为。

    5、城乡建筑施工及灾后危房拆除施工的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6、危化物品、非煤矿山、地质灾害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7、学校安全,重点是加强对各中小学危房的排查、鉴定和整治,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8、工贸企业安全,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机构、制度是否健全,隐患是否整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没有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凡业主不重视安全生产,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或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

    9、“十查十看”各地、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即:查思想,看是否到位;查预案,看是否演练;查制度,看安全管理;查领导,看尽职尽责;查隐患,看排查效果;查整改,看安全现状;查劳保,看职业健康;查投入,看设备更新;查培训,看应知应会;查履职,看工作绩效。

    10、各地、各部门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要求

    1、各检查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履行职责,确保检查不走过场。要加大检查中的执法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执法不力,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302号令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要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部门专业检查与政府综合督查相结合、年终安全考核与安全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

    3、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情况及排查的重大隐患梳理后及时书面汇报县安办,县政府将召集检查组负责人听取情况汇报。

   附:1、检查分组情况
           2、达县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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