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煤炭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总结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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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5年,我局严格按照川委办[20056号和国发[200528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强有力指导下,全面开展了深入彻底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工作,按照川府办发[2005109号发电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了煤矿安全和电煤生产供应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总结于后:

    一、全面清理,依法查处煤炭资源开发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200541日以来,我局在县矿业秩序整顿工作的统一布署下,全力投入到煤炭资源开发中各类违法行为的清理。通过拉网式排查清理,先后发现20件煤炭资源开发违法案件,分别是:越界采矿案8件,非法转让矿权案8件,无证采矿案3件,过期采矿案1件。在清理的基础上,我局严格依法履责,通过行政处罚和相关法律手段,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对越界采矿的坚决封闭越界采矿部分,对转让矿权的责令停产完善手续,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无证采矿和过期采矿坚决封闭取缔。截止20051230日,我局先后封闭了草兴乡广山河煤矿、碑高乡拐耙沟煤矿、碑高乡宗剑煤矿、渡市盐家山煤矿、斌郎乡辗子湾煤矿等8家矿山企业的越界采矿部分,并作了永久性封闭标志;责令幺塘乡陡梯子煤矿、黄庭乡堰槽沟煤矿、大堰乡钻井煤矿等8家非法转让矿权的企业停产完善手续,其中7家已完善转让手续经批准恢复生产;对黄庭乡炭厂沟废井、福善乡桥亭村煤矿老井及大风乡民信煤矿老井的擅自启封井口(无证开采),先后于200587日、821日、1130日对其强制炸封,设立了永久性封闭碑,对黄庭乡炭厂沟老井的擅自启封者王和勇移送公安机关,被行政拘留7天;对幺塘乡杨家坡煤矿过期未延续采矿行为,经处罚后于20051021日也强制炸封了井口。另外,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局与相关的乡(镇)政府联合,对早已停产而未封闭的大堰乡两岔河煤矿、福善乡滚子坪煤矿、幺塘乡水泥联合煤矿、九岭乡办煤矿予以了炸封,并设立了永久性封闭碑。通过集中整治,我县91家煤矿全部取得了采矿证,持证率达100%,三率考核全部合格,从而有效地扼制了违法采矿行为的反弹,巩固了历年整治取得的成果。

    二、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暂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

    根据川国土资(2005219号《转发省安监局移送关闭和停产整顿煤矿名单的通知》精神,我召立即通知46个需扣采矿许可证煤矿业主,下发了达国土资函(2005111号《关于暂扣达县新田坡煤厂等46家采矿许可证的通知》,并于20051114日召开了相关煤矿企业业主会议,限期其将采矿许可证交回我局暂扣。目前9家煤矿因延续、变更上交省厅外,其余37家采矿许可证均已暂扣。截止20051231日,经安监部门整顿验收出具安全合格报告后,已将13家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发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该依法注销登记的,将及时上报申请注销,以全面提高我县矿业安全的生产的水平。

    三、优化整治,整理规划。

    根据国务院(200528号和川府发(2005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开展了矿产资源的调研工作,在矿产资源规划的基础上,本着合理利用、综合勘查、综合开采的方针,起草了《达县煤炭资源整合意见》,已上报县政府,待政府批准后,全面实施,以提高全县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四、积极协调,全面参与,切实做好电煤供应工作。

    根据2005927日全省加强煤炭资源管理服务电煤供应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积极按达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重点时段电煤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配合县经贸委做好电煤供应工作,对完成电煤任务较好的煤炭企业,在采矿权延续登记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不能按时完成电煤任务和电煤保证金的煤矿企业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并逐步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条件的煤炭企业。同时凡需办理延续登记的煤炭企业必须经税务、环保、安监、煤管和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起报延续登记资料。

    五、采取的重要措施。

    1、加强领导。为了深入彻底搞好矿业秩序整顿,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李其颖局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矿业秩序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国土资源管理所也相应成立了工作组,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了矿业秩序整顿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2、加大宣传。矿业秩序整治工作是一个多方面多角度的工作,必须要全民参加。我局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日和其他活动广泛地宣传矿业秩序整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年报、年检、延续工作,将矿业秩序整治的目标任务直接宣传到矿山企业业主的心中;通过查处违法、弘扬守法,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深化矿业秩序整治的宣传,使矿业秩序整治工作深入人心,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3、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省市的文件要求,我局及时行文了矿业秩序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将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发动、清理排查、依法查处、检查验收四个阶段,明确了每阶段的目标任务,各股室、各单位集中力量,全力以赴、重拳出击,在局党组行政的统一指挥下,狠抓矿业秩序整治,使整治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4、依法行政。在整治中,我局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和《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办事,充分结合中央、省市对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文件精神,加强各项专项工作的整治,积极配合煤矿安全生产整顿,暂扣采矿许可证的和全力参与电煤供应工作,使整治工作在前进中深化、强化。

                二○○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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