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石牌坊及红军标语”、“真佛山庙群”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所需经费的报告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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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人民政府:

    “石牌坊及红军标语”位于达县石桥镇西南角的列宁街,因石牌坊上刻有醒目的“列宁主义街”等三十余幅红军标语而得名,列宁街有“中国红色第一街”之称。古镇现有11条老街,总长2120米,有清代至民国木结构建筑2000余间,面积约6.5万平方米。街面青石铺地,住宅、商铺、作坊一溜排列,四合院小天井、四座石牌坊、红军旧址点缀其间,红军文化及历史文化十分厚重,经四川省考古研究院古建所专家组现场调查,认为可将石牌坊及红军标语与古镇一同报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真佛山庙群”位于达城南30公里的真佛山,寺庙始建于清道光十八年(公元1838年),总占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庙群有山门、玉皇殿、天子殿、大雄宝殿等组成,木雕技艺高超,精美绝伦,是清代优秀的寺庙建筑群。其特色是集儒、释、道三教合一,是川东地区最大的宗教场所,又是省级风景名胜区,1991年被公布为四川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以上两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对提升我县的文化品位,促进文化旅游经济的发展具有较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发[2004]28号”文件精神,我县将再次拟报申“石牌坊及红军标语”、“真佛山庙群”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要求需请有相关资质的专家评审、测绘、制作推荐材料等,经预算约需经费65万元,现特报告县政府,予以解决为盼。

    妥否,请批复。

 

                                   达县文体局

                                二00七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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