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17”洪灾抗灾自救工作方案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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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处、所、大队,指挥中心:

    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确保”6?17”洪灾后抗灾自救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确保全县灾后社会稳定,人心安定,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自救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全局成立“6?17”洪灾抗灾自救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程胜(13908246480)任组长,政委龚伟和副局长张国华、秦登松、丁录全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和局办公室、国保、治安、刑侦、巡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社会治安秩序防控力度,特别是对城区、灾区实行昼夜巡逻,加大防范力度;

    (二)配合交警部门对危险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和对危桥、险路实行警戒、监控,组织、动员群众撤离危险区域;

    (三)对场镇和主要临河路段实行昼夜巡逻,加大防范力度,减少安全隐患;

    (四)与有关部门一道,加强对重点工地、学校等重要部位、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并与有关部门一道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五)广泛搜集各类涉稳信息;

    (六)积极组织人员和物质到联系乡镇进行灾后自救帮扶和安抚,促进其辖区人心安定,秩序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派出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抗灾自救工作,进一步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部署周密;

    (二)各单位要加强同气象、水文、民政、水利、国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了解、掌握雨情、水情、汛情、灾情等信息,并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如遇重大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局办公室、指挥中心。

    (三)各单位要安排充足警力,加强值班备勤,领导必须在岗带班。

    (四)督查大队从现在起,要对各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和值班备勤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并视情节轻重报局党委严肃处理。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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